中国商业文化实践与理论(连载之六)
2020-11-16张桂平
商业文化 2020年20期
关键词:发展
张桂平
(五)商业附属地位
中国古代的商业不能说不发达,至少夏朝时商人就已产生,到了商代,商人则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商业也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种社会分工。农业在以农业为主的国度,当然是社会生产的重要支柱产业,虽然中国商业早在夏代就已产生,显然,不要说夏代,即便到了清代,商业在与农业相比较时,自然也只是农业的补充。
小农经济社会,重视农业是十分正常的,甚至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重农的同时,是否一定要抑制商业,至少在中国古代并不是始终如一的。实际上,伴随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确立和发展,在对待商业与农业关系的问题上,有一个从以商补农到重农抑商的总的变化过程;而在不同历史时段,也会有起伏和变化。
中国奴隶制时代,商品交换的规模十分有限。与西方奴隶制社会相比,中国奴隶制是一种不发达的奴隶制。所以,农业奴隶多,工商奴隶少;贵族奴隶主多,工商奴隶主少;工商食官、国家垄断多,工商私营、贸易自由少,成为中国奴隶制社会的重要特点。商业作为一个行业主要由奴隶主贵族掌控,并为他们的需要服务。此时,商业之所以被列为“九职”之一,目的在于通四方之珍异。我们看《周礼·天官冢宰第一》中是如何叙述经济生活中的九种职业的:
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粆;八曰臣妾,聚敛疏财;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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