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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创新监督机制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

2020-11-15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山东人大工作 2020年1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工委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作出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决策部署,对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坚强领导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转变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向实质性审查监督迈出新步伐。

一、完善预算审查方式,增强预算透明度

(一)推动全口径预算统筹编制。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省级预算草案首次实现“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资金全口径、一体化编制,并将2018年的93项专项资金整合为39项,统筹财力保重点、办大事。

(二)推动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协调省政府财政部门首次对全部省级专项资金逐项编报资金使用计划,表格由1张增加到3本共计300余页。详细列示专项资金设置的政策依据、使用方向、支持重点、支出进度安排和绩效目标,方便代表审查。常委会审查财政决算报告时,进一步扩大重点支出项目绩效审查范围,省政府提交常委会审议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涉及资金比上年增加近50%。

(三)开展重点部门预算专题审议。首次围绕落实全省重大发展战略任务,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对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四部门的预算进行专题审查。指导四部门编写部门预算报告,书面印发代表大会;组织四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预算集中审查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大大提升了预算透明度和代表大会预算审查实效。

一年来,预算工委认真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省政府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全省财政汇总预算、财政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等。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有关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印发简报推广。

二、加强规划引领,努力开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新局面

2019年,省委改革办将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列入山东省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工作要点。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预算工委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第一个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实施意见。201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青岛召开座谈会,就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出席会议,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于晓明要求,预算工委拟订我省贯彻意见。7月份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鲁人办发〔2019〕25号)印发,这是全国人大印发“五年规划”后,省级人大常委会印发的第一个规划性文件。意见明确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时间表、路线图、目标任务和程序机制。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第一个有关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于推进我省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鹏带队赴青岛实地考察调研政府资产“公物仓”管理运行情况,主持召开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对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完善资产调剂利用平台提出要求。预算工委先后对省级106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全省16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书面调研;到山东师范大学等4所省属高校实地考察调研;听取省审计厅关于国有资产审计情况汇报,全面深入了解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审查监督意见,确保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探索建立重点部门监督机制。按照常委会实施意见要求,预算工委会同省财政厅将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三部门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重点部门。指导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为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总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推动国资监督向广度深度拓展。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对接,初步建立省国资委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属企业运营情况制度,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常态化监督。

(四)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国有资产报告有关工作。在充分调研准备的基础上,10月29日,王云鹏主持召开会议,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2018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进行初步审议,针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初审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办理。

(五)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调度情况,截至目前,全省16个设区的市、137个县(市、区)均已建立报告制度并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顺利完成了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改革任务。

三、强化重点支出审查监督,扎实推进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预算工委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审查监督为突破口,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大监督力度。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计划和第29次主任会议审定的实施方案,对教育、科技、涉农三个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的支出政策、资金管理及统筹整合情况等进行持续跟踪监督。此次监督工作历时6个月,涉及专项资金合计672亿元,占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的47%,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近千亿元。这是近年来常委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督“面最广”“量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于晓明对转变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提出明确要求;王云鹏先后五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为确保监督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做好“五个结合”,凝聚各方力量,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一是与2019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相结合。对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7个相关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二是与审计监督工作相结合。专门听取省审计厅关于三项资金审计情况汇报。三是审查与调研相结合。到2个市及所属5个县区和4所省属重点高校、3户科技创新型企业实地调研。四是各方监督力量联动结合。常委会办公厅印发文件委托各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监督调研;聘请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科研团队全程参与调研工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部门预算决算进行第三方审计。五是与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促进干部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

(三)坚持问题导向。此次审查监督工作形成综合报告1个、专项资金审查监督调研报告3个、部门预算审查结果报告1个,指出专项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资金设置不够科学合理、资金结转规模较大等28个影响资金使用绩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研究提出工作建议16条,有关报告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并已转省政府办理。

四、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2019年是预算联网系统建设攻坚之年,也是预算联网监督应用起步之年。按照常委会领导的工作要求,预算工委自觉对标先进,先后赴广东、上海、四川、云南等地学习调研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完善系统设置;5月份在济南召开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培训班,邀请四川省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工作经验,进行系统功能和操作方法培训;推动市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协同推进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年度建设任务;在实现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数据联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国有资产数据联通。在高起点建设基础上,及时将工作重心转向应用,结合部门预算备案审查、重点专项资金审查、国有资产审查监督等工作,推动系统应用。目前,全省16个设区市、125个县(市、区)均已接入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人大与同级财政信息系统联网,省、市、县人大上下联通的目标。

2019年,预算工委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代表大会期间,邀请各代表团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参加预算集中审查会议;发挥专家顾问作用,邀请顾问20余人次参加预算初审调研等工作。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组织对我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进行调研,涉及8个部门,对18个行业中36户大中型企业、10户小微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对审计署查出我省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分别形成调研情况报告。加强理论研究,组织编写《关于做好地方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发挥党支部基石作用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效能》等研究论文。一年来,预算工委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做好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预算决算、国有资产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有关工作,累计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各类报告、议案13件,形成审查意见、调研报告等45件,为代表大会和常委会预算国资监督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的决战决胜之年,预算工委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监督制度,拓展监督领域,强化督办落实,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着力提升代表大会预算审查效果。继续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深入开展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调研,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落实省委关于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压减部门一般支出、盘活部门结转等存量资金情况开展预算专题审议,进行专项监督,增强审查力度。代表大会期间开展好预算集中审查,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和专家意见建议,做好意见建议的跟踪落实工作。加强与省政府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细化、规范透明。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政府汇总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政府债务限额、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预算及重点支出监督。围绕推动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健全完善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监管,探索预算编制提前介入、预算执行跟踪分析、资金使用绩效审查的全过程监管模式。扩大部门预算备案审查范围,推动解决部门预算与专项资金预算“两本账”问题,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加强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监控,推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防止资金闲置;扩大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随预算决算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全程参与、积极推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推进正在开展试点工作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目标随预算草案提交预算工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目标及评价结果适时报省人大或常委会审查,推动部门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结合常委会审查批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决算等相关工作,及时听取省政府财政等部门情况汇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推动政府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措施。

四是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机制。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适时完善我省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力度。

五是开展财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政策实施效果的调研。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对省级财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调研。重点调研财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的设置、资金管理体制、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完善资金管理体制、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措施。

六是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做好2020年常委会听取审议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有关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逐步规范报告内容、扩大报告范围、完善报表体系。加强重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会同省政府财政部门,确定3~4户重点金融企业,深入开展监督调研,上述重点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为政府专项报告附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继续开展三级联动监督,推动市县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夯实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基础。

七是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围绕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在省、市、县三级人大与政府财政部门联通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拓展部门之间联通范围,推进数据集成共享。逐步完善系统功能,提高应用水平,为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供支持;探索研究开发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移动应用版(手机、平板电脑),拓宽服务代表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渠道。

八是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和专家顾问作用。完善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工作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专家参与度,加强与代表、专家联系,更好发挥代表、专家在理论研究、政策调研等方面的作用。

九是健全完善督办落实机制。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强化重点事项督办措施,对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国有资产报告以及开展教育、科技、涉农专项资金审查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着重抓好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推动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科技资金统筹整合,完善财政科技支持政策,逐步拓展县乡涉农资金使用自主权等重点问题,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继续深化调研,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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