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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伊·布卢姆勒传播观之我思我见

2020-11-14

声屏世界 2020年22期
关键词:布卢姆传播学方法论

关于传播学进入我国的时间切入点,应当从1978年开始算起。其一是由于1978年郑北渭先生在《外国新闻事业资料》第一期上译介的华伦·艾吉(Warren Age)的两篇论文《公众传播工具概论》和《美国资产阶级新闻学:公众传播》,由此传播学以一种学术样貌进入我国。其二是由于传播学在1978年开始才真正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存在,即大众传播研究,而在此之前,传播学仅作为一种社会学的研究视角被引入。虽然在我国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但其根本是以社会学为基础的学科主体,并没有将传播学作为一种独立的学科进行引入,被定义为传播学的“史前史”。传播学在我国四十余年的发展中喜忧参半,关于传播学发展的“喜”已有相当多的论述,不再赘述。本文以杰伊·布卢姆勒(Jay G.Blumler)传播观为基点,在观察中讨论传播学发展中的“忧”和现实语境场域发展中的特点。

对布卢姆勒社会科学论述的再思考

布卢姆勒认为,社会科学是对归纳性的智识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建构。传播学研究应当从梳理学科构造、理论、研究方法入手,再对学科建制及规范化进行思考,并结合具体现实语境,提出反思。他强调“传播学的研究构造应是多重性、多侧重面、多理论堆积和一般方法论的,传播学研究者应当与其他学科领域学者比对互学中进行研究,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传播构造的再思考:三重性的交锋。人文社会科学产生于现实世界,是在其学科视域下反映现实社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传播学同样如此。学科场域的构造具有三重性:一是作为宏观层面的社会构造,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传播学派着重进行效果研究,侧重宏观环境测量,理论建构注重整体性研究,如“沉默的螺旋”“涵化分析”等理论;二是作为微观层面的构造,侧重对个体研究,通过对客体多样性的分析,阐释传播对个体的影响,如“休眠效果”“闪光灯效应”等,其核心是传播的实践论;三是作为知识论的构造,通过学理分析后对宏观和微观进行归纳和总结,形成自身学科特点。传播学的学科构造是宏观、微观、理论三者不断耦合进行的。

在此过程中,传播学理论建构的问题表现为:一是传播量化研究方法与质化研究方法的不断争论,表现为质性分析中缺乏量化研究、量化研究中质性分析不深入;二是以方法论为主的研究方法是传播学学术沟通的桥梁,但在对话的过程中,传播学科主体位置逐渐被忽视,导致我国研究传播学的重点偏移,即重“术”而失“道”;三是传播学的发展未突出“元叙事”功能,目的性、连贯性、主体性、统一性均不明晰。

传播学的发展应摒弃内部研究方法的争辩,在与其他学科对话的过程中,吸取其他学科理论的精华,是一个不断改造、创新、建构、发展、连贯、融合的过程。

传播侧重的再反思:结构化偏移意识形态。在手工业时期,社会发展滞后,信息流通不畅,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信息量有限,获得信息的目的也较为简单,以获得新的信息为首要原则。此时,传播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信息的流动。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政治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新闻传播开始与政治经济紧密结合,新闻成为个体处事原则和行为框架的参考依据,对个体认知产生巨大的影响。学者单波提出,这种对于新闻力量的崇拜,导致了一种错置的观念,即认为媒介报道、建构下的社会才是真实的,未被大众媒介报道的事实是虚无和不重要的。正是人的意识上的倒错,认为“纵然完全虚无的事实,只要新闻把它作为事实报道出来,在社会上就具有实在性”,认为新闻具有“由无生有的神秘力”。而布卢姆勒提出“传播是对意识形态的再生产”,使媒介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开始建构意识形态,且具有结构主义特点。表面是新闻生产过程,深层是精神价值的交互与输出,是为客体建构拟态现实,并通过集体共识和社会性象征法则逐渐引向深入的过程。

以反思再反思的逻辑看,这既是个体根据传播对社会反映的现实做出的划分和调整,形成一套固有的心智结构的过程,也是在集体共识的认识下对旧有思维的保存和延续,并在对各种客观事件的应对和处理中,机械化套用和付诸于自身实践的行为。而在偏重传播效果(意识形态引导)研究的框架下,传播学无法有效对焦社会急剧变动中合理价值的靶点,是传播效果与社会现状对接过程中的“跑焦”,衍生为理论的空泛和滞后。

传播理论再辩思:停滞的思考。布卢姆勒提到,传播学是在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互动交融中产生的,是站在人文社会科学“十字路口”的学科,其既是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又是在与现实互动中发展的。

任何学科理论的发展都建立在“破”与“立”的基础上,传播学研究也应当如此。

“破”是指突破以往固有的思维定式,解放思想。在解构原有理论的基础上,“立”于新的环境,敏锐地观察现实世界的变动,而不是反复套用旧理论来探析新事物。反复质疑理论的逻辑适用范围、研究对象、适用性,破除旧思维模式与新事物之间简单的嫁接关系,避免重复利用旧视角看新事物所得出的表面化论断,这种论证结果只能证明旧有理论的可用性,对于新理论建构的贡献微乎其微。通过知网进行搜索,可以发现大量关于“议程设置/编码解码/马莱茨克模式/使用满足/+新选题”等经典传播理论与现实新问题的新结合。这些论文结论看似聚焦新事物,具有新颖性,但从侧面分析都有一种共性,即经典理论在新环境下同样适用。诚然,传播学研究需要旧有理论作为铺垫,但不能过于依靠旧有理论,而没有新经典理论的提出。

“立”就是“创新”。创新力不足是传播学理论发展受阻的原因之一。新理论要从现实中来,通过叩问现实、创新研究方法,对社会现实的追问才是根本。

布鲁姆勒赞同利文斯通(Livingstone)所说的万物皆是媒介化的原因,在于不局限传播研究对象的种类和范围,以此扩大传播学研究方法、理论、路径,促进传播学的发展,为新理论的开拓提供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的滋养。当前,符号学、语言学、文化社会学、文学、经济学理论的引入,使传播学产生令人欣喜的化学反应,不断产生新的研究成果。下一步,应当继续扩大研究对象的范围,借此不断发现新理论,完善传播学的底蕴和覆盖面。

传播隐患的再浅思:哲学之基不牢。哲学起源于人类对于现实的思考,人们通过对现实现象的归纳、总结,提炼出一般性的生存规律。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哲学的演绎与推理,任何学科缺乏哲学的引导就会失真、盲从,产生裂痕。传播学同样如此,需要哲学来衡量总体与一般、一般与个体之间的普遍规律,从而揭示潜在的规律,指导具体研究。布卢姆勒提出,应对传播规律进行深入的总结和升华,建立传播学哲学。

有人曾戏言,传播学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与其他人文社科相比,传播学的关键词确实很少,究其根源是特殊方法论与一般方法论之间的脱节。传播学似乎可以对任何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却只是在进行特殊规律的探析而忽略对一般规律的总结。即使运用科学的社会研究方法,但缺少哲学一般规律指导的传播学仍是空泛和贫乏的,缺少学科底蕴。这是传播学脱离社会现实的表现,又是传播学现阶段自身发展的局限性。在布卢姆勒看来,传播学自身理论所要构建的本源和本质是什么,传播学的一般本体又是什么,如何进一步发展理论,都需要借鉴哲学一般方法论来明确。传播学与其他学科对话过程中没有用自身方法论对引进的学科进行改造,很少扬弃其他学科理论的局限和不足,使传播学在时代背景下对现实本体的反思存在偏见和不足,这便是马克思所说的“世界的哲学化”和“哲学的世界化”问题。哲学是时代的精华,是反映时代的精神。传播学只有在发展中构建自身的哲学之基,才能与时代发展相融合,研究的成果才具有时代性、实践性、创造力。

传播学需要引入哲学来揭示传播对象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来探讨方法论在共性与个性之间的不同表现。这就要求不断概括和重建传播学在新时代发展下的主题,更新原有认知成果,探析传播的特殊规律,深化为传播学的一般哲学规律,用传播学哲学的一般方法指导传播学在特殊环境中的演进和运行。

总结

传播不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传播过程必然会与外界产生联系。因此,传播是一门在社会发展变化中前进的学科,需要“不停地看”,要具有发现新事物的能力,敏锐地聚焦到具体事物上,发现、构造、创新传播的新理论。传播学在与其他学科学术对话的过程中,要到找到与其他学科间共通的部分,在吸取其他学科理论精华的基础上,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确立自身学科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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