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报废车辆引发事故的法律责任
2020-11-13王立军
汽车与安全 2020年8期
王立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逐渐进入家庭,已经成为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在私家车使用增多的同时,报废车辆也逐渐增多。根据相关规定,报废车不仅不能上路行驶,也不能将报废车出售给他人。然而,对于大多数车主来说,购车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即便是在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时,很多车主仍然舍不得换车,更不会将其送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而是想尽可能多开几年,哪怕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还有就是目前汽车报废获得的补偿费很低,有些车主会将报废车辆卖掉。
报废汽车定义
我们通常所说的报废汽车,是指使用的时间过长,达到了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如何处理报废汽车
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指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除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依法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外,禁止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
根据国务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的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除此之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报废的机动车进行整车交易。……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