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绅阶层的再生产:清代后期杭州宗文义塾研究
2020-11-13黄鸿山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
黄鸿山
(苏州大学 社会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作为中国传统的基础教育机构,义塾(或义学)已引起不少学者关注。(1)清代文献中义塾、义学二词经常通用,宗文义塾有时便称宗文义学。除引用原文外,本文统称作义塾。已有主要成果有:一是教育史的相关论著中附带论及。如民国年间黄炎培《中国教育史要》(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徐式圭《中国教育史略》(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陈东原《中国教育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陈青《中国教育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等均有提及。马镛《中国教育通史·清代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中也介绍了清代义塾。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版)则将义学视为影响社会流动的因素之一。二是关于义学的专题研究。相关成果数量颇多。此外,在为数不多的个案研究中,以清末山东武训义学的研究最为集中,但研究者较少涉及义学的具体运营实态,而更多关注义学的性质、武训的活动及重新评价等问题。以往成果多将义塾视作教化机构,认为清代义塾的主要目的是“化民成俗”,改善社会风气,保持社会稳定。[1]263即义塾 并不追求培养科举人才,而是希望让生徒掌握 基本的文化知识,并以此为基础,向其灌输官方提倡的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培养忠孝之民,实现 维持统治的目的。如有学者认为,清代社学义学“主要功能在于推行教化,通过儒学经书、朝廷律令的传授宣传,使百姓庶民‘驯归礼义’,服膺儒家伦常纲纪,从而达到‘移风易俗’、稳定乡村社会和边疆地区社会秩序的目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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