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
2020-11-10
陕西教育·综合版 2020年10期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教育部教师司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对免试认定范围、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一,明确免试认定范围。教育类研究生生源质量有保障,培养院校把关严格,符合教师学历提升趋势要求。公费师范生入学前已与培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接受了完整的师范教育培养,毕业后需回指定地区履约任教一定年限,是教师队伍的重要补充渠道。
《实施方案》指出,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部或部分科目。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公费师范生是指入学前与培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国家或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师范生。
第二,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是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举措,将教师资格考试关口前移,压实培养高校主体责任,加强培养过程考核,并由学校统一组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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