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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语言运用不和谐问题分析

2020-11-06张海涛张景成

文教资料 2020年21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

张海涛 张景成

摘   要: 城市化进程中的语言和谐构建问题,是城市化迅速发展的要求,直接影响和谐城市化建设和城市的对外形象与交流。本文以廣西为例,对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语言运用的和谐问题进行研究,探究如何做到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语言和谐。

关键词: 城市化   语言和谐   少数民族地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深化,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蒸蒸日上,已驶入“快车道”,中国城镇化率2018年已达59.58%,城市化建设如火如荼、如日中天。城市化的迅速发展要求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态,这是城市化高质量建设的必然要求。城市化进程中的语言和谐问题,对城市的和谐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城市的和谐城市化建设和对外形象与交流,影响城市的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

一、城市化与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

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模式:农村—城市—城乡一体化。城市是人类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社会生活的中心,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城市化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过程和必经之路。城市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相伴相生、相互促动[1]。

“城市化”一词的出现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它源于英文“urbanization”,词头“urban”意为都市的、市镇的,其词尾“ization”由“iz(e)”+“ation”组成,表示行为的过程,意为“化”。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往往伴随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逐步向城镇转化这一历史过程而得以实现。长期以来,因诸多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方面落后于全国经济平均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和水平也不尽如人意,长期落后于中东部发达地区,呈现滞后之态势[2]。但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顶层设计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少数民族城市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象。

二、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现状分析——以广西为例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广西城镇化率2018年达到50.22%,首度突破50%大关,这是广西城市化进程的里程碑,标志着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的广西正经历着从乡村型社会到城市型社会的历史性转变。通过调查研究,笔者发现城市化进程中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现状总体不错,但语言不和谐现象客观真实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语言种类覆盖广、方言复杂多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中国五大民族自治区之一,是壮族占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又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级行政区。广西境内的各个世居民族,除回族使用居住地的汉语方言外,其他各民族都有各自民族的语言。就广西境内最大的少数民族——壮族而言,共有1800多万人口,主要聚居分布在南宁、桂林、柳州、贺州、河池、百色、来宾7个市。其中讲北壮语的壮族人共1100万,大都居住在广西境内的西部和中部地区;讲南壮语的壮族人将近400万,大都居住在广西境内的西南部地区。无论是语言层面还是文化层面,多数壮族人业已被汉族所同化,甚至他们常常视自己为汉族人。但令人忧虑的是,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的不少地方,人们虽然能跟汉族人一样互相用普通话交流,但普通话水平普遍不高,甚至时常带有浓重的地方特色,称为“夹壮普通话”或“塑料普通话”,运用这种普通话和外地人交流时,常会令对方有“云里雾里”之感或出现误解。

此外,广西境内的瑶族和苗族都有所使用的语言:瑶族在使用勉语、布努语、拉珈语三种不同语支的语言;苗族在使用苗语黔东方言、湘西方言、川黔滇方言。

城市少数民族来源广、居住分散和混杂、民族成分多而显得十分复杂,城市少数民族中的上层人士、杰出人物、知识分子、产业工人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较其他地方多,广西也不例外[3]。广西各民族人口整体呈现“大分散、小聚居”之格局,广西是多语言、多方言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语言种类覆盖范围较广、方言复杂且呈现多样化,在某些多民族的聚集区双语、多语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在贺州,有时候一户人家会说四、五种方言,此种情形不足为奇。

(二)语言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语言歧视时有发生。

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中国各级政府已取得一定成绩。作为多民族聚居自治区之一的广西,自然也无例外。虽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但语言多样性的保护并没有随城市化建设的飞速发展而相应变化。

广西区内,语言多且方言多。不同民族之间甚至同一民族之间,语言歧视虽然没有大范围、大面积存在,但在某些环境和条件下,语言歧视时有发生,例如“乡巴佬”“乡下人”“泥腿子”“土疙瘩”“打工仔”“打工妹”“土包子”“大傻帽”“土老帽”“小市侩”“蛮语”“夷语”等称呼或称谓,会在不同的地域、职业及场合、领域不和谐出现,林林总总的歧视性语言伤害着融入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朋友或新型市民的感情,不利于城市化和谐大家庭建设。

三、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语言不和谐现象的成因分析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原本就处于弱势或劣势的少数民族语言正在遭遇来自全球化、互联网及传统强势语言等方面的多重冲击,再加上政府部门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上的政策执行力度和过程中的不少“折扣”,或少数民族对本民族语言的重视不够而导致语言传承被忽视。有些进入城市化的二代或二代以上的少数民族,除了在生活习惯上保留本民族特色的民族传统、传统禁忌和风俗习惯之外,已经与主流文化接近,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的环境和机会较少,受家庭环境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一些人虽然是少数民族但已不懂本民族语言。广西境内有些少数民族语言,正面临失传断代、湮没于历史长河,甚或濒临消亡的危险。

由于广西境内各地域经济和社会环境存在的差异性,地区间存在由来已久的不同民族风俗、不同宗教信仰等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语言,在社会交流交往中有时会受到不公正待遇或歧视,在社会现实层面,某些语言歧视现象未能及时疏通和解决,在某些地方或领域甚至普遍存在。

四、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语言和谐问题的应对举措

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语言和谐问题确实存在,该问题的解决是一项颇为复杂的工程和非常艰巨的任务。

(一)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宣传推广普通话。

在人类文明社会的传承与发展中,各种文明都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因此,要树立正确的语言观念,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语言的功能是不断扩展的,隐藏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4](38-43,48)。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地区人口流动与迁移中,不少新型市民来自农村或基层,这些人的文化程度可能不高。这些以前生长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新型市民,在日常生活的社交圈中,与本民族的亲友们固然可以顺畅使用母语交流,但偶尔使用母语无法正常沟通时,就要使用中华民族的通用语言——普通话进行交际。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和结晶,普通话作为中国政府的官方通用语言,对内是中华各民族互相交流的语言,对外则代表着国家[5](188-189)。没有普通话作为各民族之间交流的桥梁,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语言和谐就是一句空话。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基本国策,任何国家皆是如此。在城市化进程中,普通话成为人们公共交际的最主要语言,是国家的需要,并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也是一个城市现代文明的标志。正确处理好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有利于两者协调发展,有利于语言生态的建设,有利于构建语言和谐社会[6](117-122)。

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普通话普及程度普遍不高、质量普遍不够好的情况下,为适应城市化的需要和和谐发展,适应人口流动和迁移的需要,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新型城镇化地区,加大宣传普及普通话的力度势在必行。为此,政府部门要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从基层做起,切实起表率带头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好和推广好普通话。学龄前儿童从幼儿园开始努力普及规范、标准的普通话,规范和鼓励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提高普通话水平,带动各行各业积极主动使用普通话。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学校或相关培训机构考虑增设普通话语音课和规范使用普通话系列培训课程,着力提高当地城镇化新型市民的普通话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语言立法和执行,保障民族语言的传承和发展。

和谐语言建设,要求做到文化多元性和语言多样性之间平衡。面对广西境内少数民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语言濒危的严峻形势,要求各方迅速行动起来。少数民族语言作为少数民族文化载体,维系着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的正常运转。广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不渝地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语言的价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少数民族语言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在城市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多种少数民族文化和语言在此交汇,地方政府一定要大力开展双语教学和双语、多语文化活动,坚定不移地实行“汉语+少数民族语言”双语政策,大力倡导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语言,督促和鼓励各级汉族和少数民族干部切实认真学习和熟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既要学习和接受主流文化和通用语言,又要稔知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历史和语言文化,增加少数民族对本民族语言的认同感,以及各民族对其他民族语言的相互认同,让广大少数民族新型市民成为本民族语言的继承者和传扬者、兄弟民族语言发展的有力见证者。

政府主管部门要一如既往重视文明语言政策的建设,根据实际需要,立足区情市情,因地因时制宜,科学决策,不搞“一刀切”,制定出台更多切实可行、“接地气”的相关法律法规,狠抓贯彻、落实和执行,增进民族团结,坚定实施平等和睦的语言政策,重视少数民族市民与家乡的联系和民间交流,尊重和保障各民族成员的平等话语权,杜绝语言歧视,禁止语言暴力行为。每一名社会成员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修养,在日常民族交际交往中注意自身方面的修身养性,学会对习以为常的语言歧视和语言暴力说不,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全社会重视构建文明语言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已于2017年11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壮文规范词语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于2018年5月31日获得通过,2018年8月1日起开始贯彻施行。

(三)加快壮汉文化融合,保护文化多样性。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的符号,要实现语言和谐必须加强文化建设,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把重点放在加快壮汉文化融合这一着眼点上。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文化传媒事业,更多更好地译制出范围广泛的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电影节目。培育和创作出更多优秀的壮汉文化艺术作品,打造出更好的文化品牌,深入开展群众性主题文化活动,重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开发世居民族的标志性文化项目,着力開发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大力支持少数民族举办诸如壮族“三月三”山歌节等丰富多彩的传统节庆活动,尊重少数民族的节日文化[7]。在文化教育上,应针对不同层次的需求,培育储备各类语言人才和文化人才,尤其是与城市建设和“东盟经济圈”发展密切相关的关键外语语种人才、各地方言人才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人才,切实保护文化多样性,为提高城市语言服务能力奠定基础。

五、结语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结构变革和发展进步的必然过程。高度文明和高度和谐的城市化,是现代化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标志。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和符号,语言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各个层面密切相关,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构成基石[8](89-92)。此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能脱离国情、区情和传统文化,只能在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9](86-88)。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的语言和谐建设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全社会上下协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雪松.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少数民族市民化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7.

[2]高洁.城市化进程中边疆地区民族问题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12.

[3]林钧昌.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民族问题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5.

[4]黄宇鸿.桂北民族地区语言能力建设的困境及对策——以融水苗族自治县为例[J].钦州学院学报,2016(12).

[5]吴先泽,林潇蓉.广西边境民族地区语言使用状况及政策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0).

[6]张先亮,陈菲艳.城市化进程中的语言和谐[J].浙江社会科学,2012(3).

[7]潘丽丽.壮汉文化融合与广西和谐社会建设[D].赣州:江西理工大学,2009.

[8]刘丽静.经济与社会发展[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4(6).

[9]黄强.继承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基金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KY2016YB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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