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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度参与北极治理问题研究:以缔结《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为视角

2020-11-05唐尧

极地研究 2020年3期

唐尧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上海 200136)

提要 国际规则的制定是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内容之一。《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是冷战后中国参与缔结的首个北极区域性条约,这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中国参与缔结《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同样反映出了一些问题。一方面,中国参与的意愿和能力与主导缔结条约的国家存有差距;另一方面,中国未能充分运用相关国际制度、机制和组织。中国是制定北极国际规则的建设性参与者,也可以成为深度参与北极治理的先行者。基于此,中国应加强参与意愿、提升参与能力,运用好相关国际制度、机制和组织,从而通过缔结条约深度参与北极治理。

0 引言

在气候变化的影响下,人类在北极的经济活动不断增多,北极发生船舶海难事故、海洋环境污染和渔业资源枯竭等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由于这些将会广泛深刻地影响人们生产与生活,北极治理近年来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中国是位于北半球的发展中国家,冷战结束以来一直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北极治理。国际规则的制定是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内容之一。例如,中国缔结和加入了一系列适用于北极和专门针对北极的条约,前者包括《巴黎协定》(Paris Agreement)和《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国际准则》(International Code for Ships Operating in Polar Waters)等;后者主要是指《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Agreement to Prevent Unregulated High Seas Fisheries in the Central Arctic Ocean)。其中,《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是中国参与缔结的首个北极区域性条约,这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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