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的三个维度
2020-10-21许玉镇
新长征·党建版 2020年1期
许玉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指出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第一个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指导。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国家学说的理论内涵,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取得辉煌成就的制胜法宝,也是应对新时代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完善、坚持党的领导有三个重要抓手。
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党的领导的制度化、法治化是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关键途径,是党科学执政的前提。制,裁也,是标准规则;度,计也,是对标准规则的把握。制度能够界定党的权力边界与行使程序,而法律是最强有力的制度,因此推动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必须贯彻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各项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及推动党的政策通过合法的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国家政策。
具体而言,一是严格执行党章、《准则》等各方面各领域的党内法规。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党内法规之于法律具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和规范。全党要坚持“纪严于法”原则,推进学习教育、督促检查常态化,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执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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