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质量视阈下的浙江省新高考改革的现状、问题及改进方案
2020-10-21林静远
成长 2020年1期
林静远
摘 要:十九大报告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对公平与质量的平衡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以浙江省新高考改革政策为例,分析了其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公平与质量的平衡做出的新探索,对于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应改进现行的选考科目赋分方案;督促高校设置选考科目时更加明确、合理;提高公众对于“有质量的公平”的认知三点意见。
关键词:有质量的公平;浙江省新高考改革
纵观40年来每一次高考改革始终贯穿着一条公平与质量相伴的主线。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强调“更好”、“更公平”、“有质量”的教育[1],为新时代下追求“有质量的公平”指明了新的方向。此次浙江省新高考改革就是对“有质量的公平”进行的新一轮探索。
1 浙江省新高考改革政策及深化改革政策简介
2014年9月,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打破单一招生途径,实行分类考试。打破文理分科,实行“7选3”选考。打破“一考定终身”,外语和选考科目均有2次考试机会。经过三年的实践,2017年11月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主要调整体现在:学考、选考分离;考试时间由4月和10月调整为1月和6月;从高三起方可报考选考科目考试;建立物理选考科目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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