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战“疫”凸显理性司法引导
2020-10-21张建伟
新华月报 2020年10期
张建伟
这次抗疫,是非司法重大事件中法治化程度最高的一次。这种法治程度的明显提升,与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密切相关。此次疫情期间,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冠肺炎疫情是重大的公共利益事件。人民检察院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当然不能置身事外,甚至不能反应迟钝,而应站在维护公共利益的一线有所作为。这次“大考”,检察机关提交了一张漂亮的成绩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优异战绩,也为公共利益做了很多的实事,其成绩是扎扎实实的。
其次,检察机关本着“依法从严追究涉疫犯罪刑事责任”的基本要求,不仅贯彻“从严”要求,也严守“依法”要求,使“从严”与“依法”有机结合在一起。为了解决防疫期间司法规范化问题,最高检发布九批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覆盖疫情防控的多个面向,涉及多个罪名,不但对于检察机关办理同类案件起到指导作用,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和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也有指导作用。这些典型案例,对于社会法治也有塑造作用,通过它们向社会发出了明确信号,疫情防控中法治不会松懈,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者,也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刑法的惩罚和预防功能。
同时,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为防疫一线辛苦打拼的医护人员和承担防疫工作的大量基层组织者、执行者送去安慰,为他们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让他们可以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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