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底部商业服务网点防火设计及日常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
2020-10-21王炳晖吴尤
今日消防 2020年2期
王炳晖 吴尤
摘要:结合当前城市建设中大量出现的商业服务网点及其防火要求、现行防火规范不清楚的问题, 探讨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并分析探讨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商业服务网点; 防火; 设计; 监督
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各地住宅小区大规模兴建,而开发企业为了满足小区内居民的日常需求,同时可以增加开发企业的超额利润,在建设时有意识的将部分住宅的底层规划设计成了适合商家经营的场所,但由于多种经营业态的存在,使商业上层的住宅无形中增加了火灾危险性,同时,由于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中对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模糊,使设计人员掌握的尺度也不尽相同。本文就实际工作中对商业服务网点的一些疑惑,提出几点意见及建议。
1 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及相关规定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2.1.4条规定: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此条规定,明确了商业服务网点的设置位置及经营范围。
根据规范第5.4.11条的规定: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