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局限与思考
2020-10-21李一帆
河南科技 2020年6期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
李一帆
摘要:近年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各种智能软件层出不穷,相关立法与管理不完善,导致盗版软件频出,介绍目前我国计算机软件的立法概况与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分析计算机软件的功能特点及计算机软件保护内在逻辑,对比分析各种保护方式在法律层面所存在的缺陷以及背后原因,并针对计算机软件的特点提出了对现有保护方式进行改进的建议,以计算机软件功能与本质为基点设计侧重于专利法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专利权;著作权;保护模式
中图分类号:TP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06-0081-03
世界上第一部“IBM360”型晶体管计算机问世以后,随着几十年的发展,计算机技术逐渐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计算机软件令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丰富。但是我国相关的法律还不完善和相关的制度并不成熟,我国目前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措施以著作权保护法为主,名义上以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为辅,但司法实践中却很少使用辅助手段,最初国家立法机关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为了能够与当时世界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保持一致,为了令我国国产软件能够与美国软件水平接轨,将著作权保护法作为计算机软件的主要保护手段[1]。在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中,明确将计算机软件包括在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范围之中①。2001年,国务院发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年接着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辦法》,鼓励各公司、各开发者将设计出的软件当有关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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