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治性鼻窦炎是否可治愈
2020-10-21何明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20)06-0005-01
1. 難治性鼻-鼻窦炎的诊断标准
Wreesmann等于2001年首次提出继发于药物和手术治疗之后,炎症长期迁延存在的鼻窦炎为之难治性慢性鼻-鼻窦炎(refractory chronic rhinosinusitis, RCRS)。2012年欧洲鼻-鼻窦炎和鼻息肉诊疗意见书(European position paper onrhinosinusitis and nasal polyps 2012, EPOS 2012)将难治性鼻-鼻窦炎定义为difficult-to-treat rhinosinusitis, 简称为DTRS。根据这一定义,EPOS 2012将治疗目标降低为临床“控制”,而非“治愈”,也就是没有相关临床症状,或者仅有部分不造成困扰的临床症状。更加明确而详尽的难治性慢性鼻-鼻窦炎的诊断标准为:1)经过鼻内镜手术治疗,2)经过合理的围手术期处理及鼻腔护理,3)经过术后系统的药物治疗(口服或鼻用糖皮质激素、抗菌药物及鼻腔冲洗等)至少3个月,4)随访6个月以上,症状和体征仍迁延不愈。显然,本组11例息肉型慢性鼻-鼻窦炎患者,均符合难治性慢性鼻-鼻窦炎的诊断标准。
定义难治性鼻-鼻窦炎的目的,不是为此类疾病未能最终看到痊愈结果,寻找一个借口和推脱责任,而是为了提高对此类疾病的重视程度,不断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寻求更为系统完整、合理完善的手术与药物治疗方案。很多情况下,没有看到治愈的最终结果,既源于相关治疗尚存在诸多缺陷,也源于未能坚持更长久的随访治疗,而最终导致了包括种类、用量在内的各种治疗总量的欠缺,等等,而绝非此类疾病不可治愈。通俗的说法是:“不好治,不等于治不好,没治好,是因为治得不够好。”
到目前为止,包括息肉型慢性鼻-鼻窦炎在内的各类鼻-鼻窦炎的治疗,依然需要一个艰难而又复杂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