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行为花样百出 触犯法律难逃惩处
2020-10-21
华声文萃 2020年10期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然而,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逃避银行金融债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文选取4起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人们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免触犯法律,面临刑罚。
拒不履行离婚协议 藏匿孩子逃避执行
庄某峰与王某焕达成离婚协议,两人之女由王某焕抚养。后庄某峰在一次探视时,将女儿接到家中,未再送还给王某焕。王某焕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庄某峰依法履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长清法院判决庄某峰与王某焕之女由王某焕抚养。
因庄某峰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焕向长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庄某峰将女儿送回并交由其抚养。立案后,法院向庄某峰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手续,通知庄某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邮寄送达被退回,且无法得知庄某峰下落,长清法院向长清公安分局发出协助查找函,后联系到庄某峰并向其送达了执行手续,但庄某峰以其父母不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王某焕为由,拒绝履行义务,且为逃避执行,拒不向法院告知孩子下落,为孩子办理幼儿园转园手续后又以生病为由不让孩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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