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合作经营”赚1700万元
2020-10-21李立峰罗敏张雷
方圆 2020年18期
关键词:医院
方圆记者 李立峰 罗敏 张雷
虽然退休5年了,张翼林却每月还一直享受着退休金之外的“额外待遇”。张翼林是从重庆市黔江区政协副主席职位上退休的,但是这份额外之财,却是来源于他之前担任的重庆市黔江区中心医院院长期间的一些“动作”。
2019年12月20日,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重庆市黔江区中心医院原院长张翼林受贿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合作经营”受贿1700万元
2010年是黔江区中心医院创建“三甲医院”的关键期,而该医院检验科因为检验缺项,却面临着可能无法通过验收的困难。时任检验科科长付某向张翼林提出,可以借鉴其他医院的模式,引进有检验资质的公司与医院合作成立检验分中心,从而解决这一难题。
在取得张翼林同意后,付某联系了某医学检验公司负责人尹某,与尹某谈妥合作成立分中心的条件,条件之一便是公司除了按合同约定支付医院相关费用外,另将分中心利润的70%分给张翼林、付某和时任财务科科长钟某。
据参与谈判的医院分管领导回忆,当时他认为合同条款对医院没有好处,不赞成签订该合同,并上报给了张翼林。但为了确保尹某能够从该合作项目中获得利益,在张翼林的力主下,医院仍与尹某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约定医院占股10%,该医学检验公司占股90%,合作期限为10年。

合同签订后,付某负责检验分中心的检验工作,钟某负责财务科每个月按时向分中心付款,尹某则按照约定向张翼林等人转账支付,从最初的每月几千元,到后来每月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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