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起草说明
2020-10-21朱连连王谷强张建逵窦德强
人参研究 2020年5期
朱连连,王谷强,张建逵,窦德强*
(1.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大连116600;2.辽宁林下柱参有限公司,丹东118000)
人参为五加科植物人参Panax ginseng C.A.Meyer的干燥根和根茎[1]。石柱参种源为长脖人参品系,人工栽培或林下播种在以石柱村为核心区域的辽宁宽甸沙性棕壤土山区的人参,俗称“宽甸路或石柱参”。根茎长,主体小,多两支根,须根少而细长。由于生境等原因,石柱参外形酷似野山参,素有“柱参不到不开行”之说,在我国栽培人参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根据栽培方式不同,石柱参分为石柱园参和石柱林下山参。根据性状特征,石柱参分为竹节芦、线芦、草芦及圆膀圆芦四个农家类型。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于石柱参传统产业的发展和质量控制与评价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特制定了《石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1 工作简介
1.1 任务来源
本课题来源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2018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课题-石柱参的分等质量标准(编号:2018186)。
1.2 主要工作过程
《石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是经与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申请下达的任务,由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的辽宁省地方技术标准。本标准列入计划后,由参加单位成立《石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起草小组,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明确责任与任务。
本标准用近一年时间收集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地考察并进行样品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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