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明代中期走私贸易兴起的原因

2020-10-14潘洵

潘洵

〔摘要〕 明清以降很多学者都认为福建人多地少、海禁、贪污腐败等因素是导致明中期走私贸易兴起的主要原因,但结构主义经济学认为这些都属于恒量因素,不会引发社会经济的剧变。明中期出现的最重要的变量因素是以“赋役征银”为核心的财政改革,但由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货币供应不充分,普通百姓手中无银,为寻找白银缴纳赋税,他们冲破海禁,奔向海外,开启了艰难的“贸银之旅”。由此可见“赋役征银”才是走私贸易兴起的根本原因,而葡萄牙人东来与日本银矿的发现则是外因。同时,这也说明16世纪中国参与全球化进程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

〔关键词〕 走私贸易;赋役征银;葡人东来;日本银矿;人地矛盾

〔中图分类号〕F752.9; K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20)04-0088-07

引 言

宋元时代政府鼓励海外贸易的做法对我国沿海地区的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在朱明王朝建立后,国家的对外政策却为之一变,实行单一的朝贡贸易,全面禁止民间海外经商。这种变化直接导致了历史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即禁海与走私的矛盾。但历史与现实之间存在千丝万缕难以分割的联系,沿海居民受宋元遗风的影响,始终没有放弃海上贸易。明早期参与走私的人数不多,规模也不大,但到中期人数开始增多,规模也不断扩大,最终演变成“嘉靖大倭寇”。走私贸易为何在福建兴起?明清以降很多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

浙直总督胡宗宪认为:“八闽多山少田,又无水港,民本艰食,自非肩挑步担,逾山度岭,则虽斗担之储亦不可得。福兴漳泉四郡,皆滨于海,海船运米可以仰给,在南则资于广,而惠潮之米为多。在北则资于浙,而温州之米为多。”[1](108)福建巡抚谭纶认为:“闽人滨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海上之国图方千里者,不知其凡几也,无中国绫锦丝帛之物则不可以为国。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者愈众。私通不得则攘夺随之…今非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2](632-633)南京兵部侍郎许孚远认为:“东南滨海之地,以泛海为生,其来已久,而闽为甚。闽之福兴漳泉,襟山带海,田不足耕,非市舶无以助食。其民恬波涛而轻生死,亦其习使然,而漳为甚。先是,海禁未通,民业私贩。吴越之豪,渊薮卵翼,横行诸夷。积有歲月,海波渐动。当事者尝为历禁。然急之而盗兴,盗兴而寇入。嘉靖之季,其祸蔓延,攻略诸省,荼毒生灵。”[3](4333)清代学者顾炎武也认为:“闽地负山滨海,平衍膏腴之壤少,而崎岖硗确之地多,民之食出于土田,而尤抑给于水。”[4](3096)

现代学者大都接受前人的意见,认为“人多地少”的生活压力与海禁政策的矛盾是导致福建走私贸易乃至倭患的主要原因。如戴裔煊就完全接受谭纶的意见,“‘非为生与海泽不得食的漳潮地区人民,为生计所迫,不得不从事海上走私贸易。”[5](24)林仁川则认为许孚远的意见很精辟[6](72),此外,庄国土“漳泉二郡,地狭人稠,更低面积较福州的闽江流域少。”见《论早期海外华商经贸网络的形成》,载于《厦门大学学报》,1999(3),32-40页。、林丽月“福建山多田少,土地贫瘠,是一个在地理条件上传统农业经济欠佳的省份,因此在明代的海禁政策下,闽人冒险出海贸易者,仍不在少数。”见《闽南士绅与嘉靖年间的海上走私贸易》,载于《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8期,91-111页。、万明“原因何在?过去给以的解释归纳起来,在内是由于福建地狭人稠,山多地少,对海上贸易需求量巨大;在外是东洋诸国社会经济落后,可供贸易的物品匮乏,至明晚期才发达起来。”见《晚明海洋意识的重构》,载于《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3(4):71-85页。等人皆持类似意见。

但笔者觉得他们的表述,无论叙事形式还是内容都非常相似,传抄的痕迹比较明显,事实究竟如何,似乎没有人做过量化分析,所以我们有必要重新考证福建地区土地与人口的关系。

一、 人地矛盾之说难以成立

我们在探讨人地矛盾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人均占有土地问题,但又不能局限于此,应该把目光放宽到气候、作物等诸多方面,这样才可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一) “人多地少说”难以成立

陈树平等以《明实录》、万历《大明会典》等典籍为基础,参照张廷玉《明史》、傅维麟《明书》、王鸿绪《明史稿》等书,分别绘制了《明洪武、弘治、万历三朝分区户口数和每户平均人口数》[7](3-5)、《明洪武、弘治、万历三朝部分年度各地田亩数》[7](6-7)等表格,笔者在此基础上制成下表。

从表中统计数字可见,从洪武到弘治,沿海省份人口虽有大幅减少,但内地省份人口相应增加,全国人口总数变化不大,所以我们认为这应该是人口迁移所致;而从弘治到万历,内地人口在增加,沿海人口则持续减少,但增减比例并不协调,所以我们推测这可能是沿海倭乱所致。

洪武二十六年(1393)福建人均占有耕地仅373亩,不计云贵两省,居十三布政司中之末,确实“人多地少”。弘治四年(1491)人均642亩,在13布政司中排第七名,位列中流,多于云南、广东、四川等省,说“人多地少”似乎有点勉强。万历六年(1578)人均772亩,仍然排名第七名,居于中流,高于山西、江西、山西、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仅从数量而言,恐怕不能说它是“人多地少”了。

此外,如果我们进行长时段的考察,将清朝也纳入视野范围,就会发现在土地没有显著增加的前提下,嘉庆25年(1820)福建人口已经达到1607万人[8](74-77),这接近万历朝十倍,但并没有出现大规模走私行为,这也告诉我们明代应该不存在“人多地少”的问题。

(二) 新作物的传入

我国山脉大都是东西走向,因此大江大河很多,冲积平原也多,非常有利于水稻等农作物的种植。但福建与此不同,山脉呈南北走向,山海相邻,河流短而冲积平原少,因此很多地方即便沿海,也不太适合种植水稻等作物。同江浙等地相比,这无疑是劣势,但随着新作物的传入,这种情况就逐步发生了变化。

据《弘治八闽通志》记载: “《湘山野录》云宋真宗以福建田多高仰,闻占城稻耐旱,遣使求其种得十一石,以遗其民,使种之。《三山志》谓其有早晚二种。《邵武志》谓其种有六十日可获者,有百日可获者。今八闽皆有之。”[9](1255-1256)《闽清县志》中也保留了类似记载:“宋大中祥符二年,遣使取占城稻种。…今闽清所云八月占、霜降占者,即此种也。”[10](253)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将原产于美洲的玉米带回西班牙,此后随着世界航海业的发展,玉米逐步传到全球各地。大约16世纪,玉米通过多种途径传到了中国。玉米不仅产量高,而且耐旱,环境适应性强,因此在福建得到了较为广泛的种植。《万历重修泉州府志》载:“郁麦,壳薄易脱,故名。晋江出。”[11](259)“郁麦”即是玉米。万历三年(1575)由奥斯丁会士组成的西班牙公使团进入泉州,他们详细记载了自己的所见所闻,“田里种植着稻谷、大麦、玉米、腰子豆、扁豆等等”[12](72)。

此外,就气候而言福建地处亚热带气候区,气候温暖,光照充足,农作物可以两熟,乃至三熟。正如《闽清县志》所言,福建旱稻有八月占、霜降占等。两熟三熟的耕作方式本身也是缓解人地矛盾的手段之一,这是气候寒冷的北方省份所不能比拟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简单的数字不能说明问题,我们需要历史地、辩证地看待人均占有率问题。福建的“人地矛盾”在洪武年间可能存在,但到明中晚期,由于人口减少、新作物传入等原因,人地矛盾应该有所缓解,因此不可能是导致嘉靖年间走私贸易兴起的主因。

二、 引发走私贸易之变量因素

结构经济学认为整个社会经济是个庞大的系统结构,其内部存在多种因素,既有恒量,也有变量,这些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恒量因素是保持社会经济结构稳定的因素,而变量则是引发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变化的因素。

如果以该理论为根据来研究嘉靖年间走私贸易兴起的原因,那么首要工作就是要分清哪些是恒量因素,哪些是变量因素。明清以来很多学者都将主因归结为福建地区人地矛盾,此外海禁政策、日本政局不稳、官员贪污、武备废弛等因素都曾受到关注。笔者认为这些都与走私贸易兴起有关,却都不是主要原因,因为这些因素早就存在,属于恒量因素,不是我们要寻找的变量因素。实际上在走私贸易兴起的同时,明代社会还出现了三个显著的变化,即赋役征银、葡萄牙人东来以及日本发现银矿。笔者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变量因素,其中赋役征银为内因,其余二者皆为外因。

(一) 赋役征银

明建国之初,太祖朱元璋即构建了一个以征收劳役与实物为主要特色的反市场的经济制度。虽然也存在货币交换,但始终维持在低水平状态,没有任何实质性发展,这种经济体系被梁方仲先生称为“洪武型的封建生产关系”[13](264)。在税收方面,明虽然沿用了唐宋以来的两税法,但征收的不是货币,而是米麦绢布等实物。史载:“国初,因田制赋,税粮、草料、各有定额。每年户部先行会计,将实物数目分派各司府州,照数征收。”[14](557)然而田租赋役货币化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征收实物这种逆潮流、反市场的做法,必然会带来种种矛盾。很快朱元璋本人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旋即进行了调整。洪武十七年(1384)“命苏松嘉湖四府,以黄金代输今年田租”[15](2529)。洪武三十年(1397)又下诏曰:“今敕户部,凡天下积年逋赋,皆许随土地所便,折收绢布金银等物,以免民转运之劳,尔百司一如朕命,毋怠。”[15](3683)这应该是明代赋役征银之始。

明成祖定都北京以后,各种弊端愈发明显,正统元年(1436)副都御史周铨[16](1895-1896)上奏:“行在各卫官俸支米南京,道远费多,辄以米易货,贵买贱售,十不及一。朝廷虚糜廪禄,各官不得实惠。请于南畿、浙江、江西、湖广不通舟楫地, 折收布、绢、白金,解京充俸。”周铨的奏请得到了很多官员的赞同。英宗因此咨询行在户部尚书胡滢,“滢对以太祖尝折纳税粮于陕西、浙江,民以为便。遂仿其制,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百万余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其后概行于天下。”金花银实施后,“诸方赋入折银,而仓廪之记渐少矣”。这充分说大明王朝的赋税征收重归正轨,回到了货币时代。

明代农户除了田赋之外,还需要负担沉重的徭役。明代徭役分为均瑶、里甲、民壮、驿传等“四差”。现代学者大多认为在田赋纳银之后,活劳力徭役也在向“纳银”方向转变。这一过程大约在16世纪初完成,其间经过均瑶法、十段法、均平法等多种尝试,最终归于一条鞭法。据史料记载:“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着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立法颇为简便。”[16](1902)一条鞭法是对此前一系列改革的总结,其目的就是“赋役征银”。

而这又引发了新问题的出现,即由货币的匮乏造成的底层负担加重。因为中国是贵金属的贫矿区,白银产量很小,“明朝每年平均的银课收入,大约10万两左右。进入明后期,实际上不足10万两”[17](26-34)。另一方面,“海外白银进入中国之前,国内白银存量约为5000萬两,而嘉靖年间年均财政需求为900万两,长途贸易需求为2000万两,基础市场需求为8000万两,共计10900万两”[18](72-83)。如此小的产量如何能够满足庞大的社会需求?其次,受“洪武型封建生产关系”的影响,明代前期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很难从市场上通过交换得到白银。赋役征收从实物转变为货币,这本来是历史的进步,但在商品经济不发达,货币供应不充分的前提下,强行征银必然会给普通百姓带来较大负担。

据成化年间湖广按察使司佥事尚褫记载:“凡钱粮军储等项,洪武、宣德间,应本色者征本色,应折色者征钱钞。顷来凡遇征输,动辄折收银两,然乡里小民,何由得银?不免临时辗转易换,以免逋责。”[19](1784)这种情况顾炎武自己亲眼所见,所以讲得更为清楚透彻,“往在山东,见登莱滨海之人多言谷贱,处山僻不得银以输官。今来关中,自樗以西至于岐下,则岁甚登,谷甚多,而民且相率卖其妻子。至征粮之日,则村民毕出,谓之人市。问其长吏,则曰:‘一县之鬻于军营而请印者,岁近千人,其逃亡或自尽者,又不知凡几也。何以故?则有谷而无银也。所获非所输也,所求非所出也。”[20](17)张璁记载了沿海灶户的情况:“夫灶之所业者盐尔,今尽征以折色,称贷倍息,十室九空,往往穷迫逃徙,无以为生。”[21](10)郝楚望则记载了军队的情况,“今一切征银,农无银,贱其粟以易银,军得银,又贱其银以买粟。民穷于内,军馁于外,是一法两伤”[22](175)。

类似记载还有很多,表明这种现象应该是普遍存在,并且越往内地,情况越加严重。既然政府不作为,不能提供白银,老百姓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为摆脱这种窘境,沿海人民将目光转向了海外,但这又违反明王朝的海禁政策,因此中国人的“贸银之旅”只能是走私。据《朝鲜李朝实录》记载,嘉靖二十三年(1544)一只中国商船遭遇风暴,漂流到朝鲜忠清道黄竹岛,“壬辰,政院启曰:‘今推唐人,言语不一,至为奸诈,问因何事到来,则答曰:‘以贸银事往日本,为风所漂而至此。别无他言。”[23](1365)福建巡抚徐学聚也看到了问题的本质,他明确指出:“漳人但知彼有银,银可欲,且其初易诳,可多致之。我贩吕宋,直以有佛郎银钱之故。”[24](4726)这两条史料的价值在于它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中国人违禁出海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白银。

(二) 外因之葡人东来

历史的发展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就在中國开始波浪壮阔的财政改革,需要大量白银货币的时候,葡萄牙人开辟新航线,来到东亚海域,为“白丝换白银”贸易的展开准备了条件,当然这也是中国沿海走私贸易兴起的外因。

14世纪后期葡萄牙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严重缺乏铸造货币的黄金以及香料等生活必需品,这是它开始大西洋探险之旅的主要原因[25](70-78)。1488年葡萄牙探险者绕过好望角,1498年到达印度西海岸,开辟了欧亚新航道。1510年占领果阿。1511年占领马六甲,打开了通向东南亚的大门。此时,中国进入葡萄牙人的视野。1517年葡萄牙人到达中国广州,尽管葡萄牙不在朝贡国之列,不能进行合法贸易,但葡人始终在中国沿海进行走私贸易。

早期,葡萄牙人在中国沿海的主要交易方式是“以货易货”。他们向中国销售的商品很多,有产自苏门答腊、马拉巴尔、帕赛和北大年的胡椒,坎贝的药材、鸦片、苦艾、黎凡特因果、藏红花、珊瑚,来自坎贝和孟买的毛织料、朱砂、冰银、绒布、黑木、木香、乳香、象牙、毛料布和金丝[26](52-53)。当然最主要的商品是胡椒,就如意大利人安德里亚·柯塞力所说的那样“把胡椒运到中国去和卖到葡萄牙同样,能赚大钱”[26](52)。

发现日本以后,葡萄牙船只每年运去很多生丝,然后从日本运走大量白银。由于葡萄牙船只经常满载白银,所以有“银之船”[27]之美誉。据意大利学者亚历山大·德尔玛统计,1545—1597年间,葡萄牙人平均每年从日本运出白银384615两[28](158)。总而言之,葡萄牙人在双屿港的活动,对中国的白银输入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 日本白银

日本是贵金属的富矿区,盛产黄金白银,中国史书很早就有记载。雍熙元年(984)日本僧人奝然来华时就曾言及,“东奧州产黄金,西别岛出白银,以为贡赋”[29](14131)。其后《文献通考》《东西洋考》《殊域周咨录》等文献均从此说。早期日本开采银矿主要采用“挖沟法”“竖井法”“斜井法”等方法,而炼银则主要采用“酸化精炼法”[30](46)。这种方法效率低,白银的产量不大,纯度也不高。天文二年(1534,嘉靖十三年)博多商人神谷寿贞雇用宗丹、桂寿两名朝鲜技师,采用“灰吹法”炼银,取得成功。此后,“灰吹法”很快流传到佐渡、蟹泽、多田、台矢、黑川等矿山,提高了银的产量与纯度。白银出现之前,日本能够与中国通商的物产很少,仅一刀一扇而已[31](41-49)。白银的出现改变了日本商人的国际地位,尤受中国商人欢迎,“倭人但有银置买,不似西洋人载货而来,易货而去也”[1](108)。

石见银矿采用“灰吹法”炼银是在1534年,而美洲波托西银矿采用汞合金技术炼银则是在1571年,两者相差达30余年。所以说嘉靖年间无论是中国商人的走私贸易,还是葡萄牙人的转口贸易,其白银都来自日本,而不是美洲。

据《筹海图编》记载:“先是,日本非入贡不来互市,私市自二十三年始。许栋时,亦止载货往日本,未尝勾其人来也。”[1](225)也就是说嘉靖二十三年(1544)是中日私商相互勾结的开始,民间的走私贸易由此扩大。另据《明世宗实录》记载,嘉靖二十五年(1546)前往日本贸银,遇风暴漂流至朝鲜的福建人多达千人以上。朝鲜《李朝实录》因此载:“日本国银子多产,故上国之人交通往来贩贸。”[23](1423)走私贸易之盛,于此可见一斑。

实际上中日间的丝银贸易有两条主线。一是中国的走私商人,他们规模小但人数多,经他们运回中国的白银应该不在少数。具体数量,小叶田淳等日本学者虽有研究,但其依据仅限于日方资料,可信度不高。另一条就是葡萄牙人的转口贸易,早期是在双屿岛交易,后来转到澳门交易,全汉昇等人的统计都是以澳门时期为主。

三、 留给西方的印象

根据全汉昇先生的研究,嘉靖七年(1528)太仓银岁入为130万两,嘉靖十八(1539)至隆庆四年(1570)岁入则维持在200万两左右[32](240)。而苏新红的统计则稍有不同,她补充了嘉靖二十五年(1546)与二十八年(1549)的数据,这两年的岁入分别为400万两与395万两[33](263)。笔者认为苏新红的补充是合理的,因为嘉靖二十五(1546)年前后,葡萄牙人在浙江宁波双屿港与许栋、王直等人进行走私贸易,这对大明王朝的白银收入必然会产生积极作用。如果将嘉靖七年、十八年、二十五年的岁入相互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太仓银的数量几乎是成倍地增加,显然这些白银都是通过走私贸易流入中国的。

早期葡萄牙人是走私贸易的主要对象,中国人对银子的渴望也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相关记载比比皆是。据葡萄牙商人佩特罗·马菲记载:“中国人什么都卖,但什么都不买。”[27]中国人对银子的热情持续高涨,后来的西班牙人、荷兰人也有深刻体会。据塞巴斯蒂安芒里克记载:“中国人不惜下地狱寻找新的商品,以便换取他们渴求的里亚尔。他们甚至用结结巴巴的西班牙语说,plata sa sangre(白银是血)。”[34](126) 163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伦敦号”代理商亨利·波恩福特谈到中国人对白银的渴望,他在报告中写到:“中国人是如此迫切地追逐这种东西,以至于如果他们知道哪里有白银,就是打也打不跑他们。卖东西时一定坚持要白银,一旦拥有之后,他们就像得到血一般。真的很难向您汇报他们对白银的无穷无尽的欲望。”[35]塞维克斯总结道,任何时候,任何希望与中国人贸易的国家都必须完全用白银来支付[35]。总而言之,“没有白银,从长崎到苏拉特的任何生意都做不成功”[35]。

类似记载,宋元时代以及清晚期难得一见,这就足以说明其根本原因在于明代的赋役征银。总而言之,笔者认为西方的记载为本文的观点提供了佐证。但对于中国商人的这种执着,日本学者上田信的评价却略带嘲讽,他认为“明朝甚至陷入了‘白银中毒的状态”[36](46),这种看法既不客观,也不公正,更加缺乏同情。

结 语

通过计量分析,我们发现在明代中后期,福建省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约为六七亩,处于全国中流,再加上气候湿润温暖,新作物的引进,一年可以二熟甚至三熟,应该不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显然不是嘉靖年间走私贸易兴起的主因。从结构主义经济学的变量理论来考察,地方政府以“赋役征银”为核心的财政改革才是走私贸易兴起的内因,而葡萄牙人东来以及日本银矿的发现则是外因。内外因交织在一起,引发了浩浩荡荡的走私贸易。走私贸易的无序扩张,迫使明政府强化海禁,最终导致了“嘉靖大倭寇”的爆发。

将这些历史事件综合起来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嘉靖大倭寇”的根本原因在于“赋役征银”,而不是“阶级斗争”“嘉隆间的倭寇、海盗,基本上是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农民、手工业者、商人,以及政治上、经济上受压迫的各阶层人民。他们的活动,实际上是反对中国封建地主阶级及其海禁政策的斗争的表现。这种斗争主要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不是外族入侵。”见戴裔煊著《明代嘉隆间的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16页。,与资本主义萌芽“嘉靖间在中国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榨取下的农民、市民、及各阶层的人民,无以为生,铤而走险,不顾明封建地主统治阶级的海禁,出海从事正常贸易,正是中国社会历史上资本主义萌芽的时代标志之一。”见戴裔煊著《明代嘉隆间的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8页。也没有太大的关系,所谓的“海禁与反海禁的矛盾”“我们认为,嘉靖时所谓的‘倭寇,大多数不是日本人,而是中国人,这场战争不是民族战争,而是以私人海上贸易为主体,联合其它各阶层的人共同反对明王朝海禁政策的斗争。”见林仁川著《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40页。只不过是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如果说全球化浪潮始自16世纪,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参与全球化进程完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参考文献〕

[1][明]胡宗宪,筹海图编[A].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84册)[C].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2][明]谭纶,谭襄敏公奏议[A].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9册)[C].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3][明]许孚远,疏通海禁疏[A].明经世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2.

[4][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M].黄坤等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5]戴裔煊. 明代嘉隆间的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M].北京:中国科学社会出版社,1982.

[6]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

[7]陈树平.明清农业史资料(第1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8]陈景盛.论明、清两朝福建人口的衰盛以及丁税对人口发展的影响[J].福建论坛,1983,(3):74-77.

[9][明]黄仲昭编,食货·土产[A].弘治八闽通志(卷25)[C].台湾:学生书局印行,1987.

[10][明]杨宗彩,闽清县志[A],中国方志丛书(第101号)[C].台北:成文出版社,1966.

[11][明]阳思谦,[明]徐敏学.万历重修泉州府志[A]. 刘兆祐主编.中国史学丛书三编[C],台湾:学生书局印行,1987.

[12]杨钦章.十六世纪西班牙人在泉州的所见所闻[J].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85,(1):74.

[13]梁方仲,明代赋役制度[M],梁方仲文集[C].北京:中华书局,2008.

[14][明]申时行,大明会典(明万历刊本)[M].台北:文海出版社印行,1985.

[15]明太祖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本,1962.

[16][清]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7]陈昆.宝钞崩坏、白银需求与海外白银流入——对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考察[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1,8(2):26-34.

[18]刘光临.明代通货问题研究——对明代货币经济规模和结构的初步估计[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1):72-83.

[19]明宪宗实录(成化七年七月己卯)[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

[20][清]顾炎武.钱粮论[A].顾亭林诗文集[C].北京:中华书局,1983.

[21][明]姜准.永嘉盐场[A].岐海琐谈[C].蔡克骄 校.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2][清]张怡.国是[A].玉光剑气集[C].北京:中华书局,2006.

[23]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4][明]徐学聚.初报红毛番疏(影印本)[A].明经世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2.

[25]薛国中.16至18世纪西欧东扩论[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700-708.

[26]张天泽著;王顺彬,王志邦译.中葡通商研究[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0.

[27]张兰星.切支丹时代欧洲人从日本运出白银分析[J].世界历史,2011,(2):78-86,159.

[28][美]桑贾伊·苏布拉马尼拉姆.葡萄牙帝国在亚洲1500— 1700: 政治和经济史[M].何吉贤 译.朗文书屋,1997.

[29][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0][日]杉本勋.日本科学史[M].郑彭年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31]聂德宁.试论明代中日官方贸易向民间贸易的演变[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2):41-49.

[32]全汉昇.明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A].中国近代经济史论丛[C].北京:中华书局,2011.

[33]苏新红. 明代太仓库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34][法]费尔南·布罗代尔. 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M]. 顾良 译.北京:三联书店,1996.

[35]李德霞.近代早期东亚海域中外贸易中的白银问题[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6,(2):76-81.

[36][日]上田信.海與帝国:明清时代[M].高莹莹 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夏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