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三种核心重疾定义的修订及对理赔的影响

2020-10-14宋晓静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上海保险 2020年9期
关键词:定义标准

宋晓静 孙 辉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新技术的不断发展,2007 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保险行业发展和保险消费者的需求。因此,2020 年6 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首次对保险行业重疾标准定义进行了修订,此举将对保险行业重疾险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笔者归纳了该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增3种重大疾病标准定义;二是首次提出轻度疾病并规范3种轻度疾病标准定义;三是限定轻度疾病保额比例上限;四是要求同一重疾产品不得包含保障范围重叠的疾病,发病率极低病种需进行提示;五是规范重疾产品责任免除内容;六是修订标准疾病名称及定义具体内容。这些内容将对重疾理赔的各个环节产生影响,特别是对赔付金额占80%以上的前三种核心重疾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下面简单分析一下这三种疾病新定义与2007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区别及其对理赔的影响。

一、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的修订内容最多,主要表现在:名称增加“严重”,强调严重程度,避免理赔争议;明确恶性肿瘤需经组织病理学诊断;除ICD-10 外引入形态学编码ICD-O-3,明确交界性肿瘤不在保障范围;……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定义标准
2022 年3 月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永远不要用“起点”定义自己
定义“风格”
忠诚的标准
美还是丑?
你可能还在被不靠谱的对比度标准忽悠
一家之言:新标准将解决快递业“成长中的烦恼”
成功的定义
2015年9月新到标准清单
修辞学的重大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