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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2020-09-22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6期
关键词:民法典个人信息用户

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家在享受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开始担心个人隐私安全。而一些信息泄露引发的骚扰诈骗的后果,也让用户人人自危,害怕自己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会让信息暴露在空气中,成为不法分子行骗的“诱饵”。

根据警方提醒,一定要警惕这7大“套路”,注意上网安全、谨防信息泄露。

网购选择靠谱网站

在网购过程中,个人信息泄露是很多用户被诈骗的重要原因。

不法分子常用低价商品做诱饵,发布虚假信息,诱使消费者扫描植入病毒的二维码,从而盗取用户信息和钱财;还有人从网上买来客户资料,以“退款”等为由,诱骗用户提供姓名、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有的骗子还制作了以假乱真的“钓鱼网站”,一步步设坑,骗取用户重要信息。

警方提示:网上购物尽量到正规、大型网站,并仔细检查网址,不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不随便点击聊天中对方所发来的链接,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时要十分谨慎,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别乱丢乱放

快递单、飞机票、火车票、保险单、办理银行业务的单据……这些票据常常出现在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包含了很多个人重要信息。

以快递单为例,姓名、住址、单位、电话,甚至购买的商品,都在一张小小的快递单上展露无遗,99%的个人重要信息都能被别有用心的人还原并获取到。

而银行办理业务的单据、购物小票上等甚至还包含了银行卡号、交易金额等涉及个人财产的重要信息,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更容易造成损失。

警方提示:填写个人简历只写必要信息,尽量不要写的太过详细,同时还要注意查看求职平台和企业是否正规。

网上支付需注意安全

目前,网上支付、网上银行已成为重要应用,也有很多安全隐患。

网络上存在“钓鱼网站”,不法分子在网络后台就能获取用户银行卡账号和密码;用户下载了植入恶意程序的软件后,手机钱包里的钱会不知不觉流失;木马病毒会藏在手机后台或伪装成其它软件,伺机盗取银行账户和密码,甚至劫持支付短信,将银行卡内的钱财洗劫一空。

警方提示:进行网上支付时,尽量使用流量以確保支付安全。

谨防二手手机泄露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每年都有上亿部手机被淘汰。二手手机则成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据调查,只要花上几十元或上百元,就能轻而易举地让手机里“沉睡”的数据“复活”。

警方提示:不要随意扔弃或出售未经处理包含个人信息的手机。如果贩卖二手手机一定要注意清空手机中涉及到公民个人信息的软件及相关信息。

不要随意留下重要个人信息

各类培训机构、中介机构、装修公司等办理业务时都会留下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稍不留意就会被人非法倒卖。

上网时经常会碰到各种填写调查问卷、玩测试小游戏、购物抽奖,或申请免费邮寄资料、申请会员卡等活动,一般要求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警方提示:不要贪图小便宜,避免在网上或者街头参加一些需要填写真实身份、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的抽奖、竞猜、促销送礼品等活动。不要在各类网上网下平台、商场随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避免可能产生的大量骚扰电话而影响你的正常工作。

使用社交媒体应注意保护隐私

现在,使用微信、QQ等时,一些人会不自觉地说出自己的或标注他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信息。还有一些人经常在朋友圈晒自己的火车票、登机牌、出游地等。

另外,有家长在网上发布孩子的图片或文字记录时,不经意间就泄露了孩子的相貌和姓名等,不法分子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绑架等。

警方提示:尽量不要在朋友圈通过视频、照片、文字等形式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家庭住处、单位地址、子女情况等信息,不添加不明身份的好友;在与陌生人聊天时,特别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提供;妥善保管、处理好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如快递单、火车票、飞机票、保险单等。

身份证等证件复印时一定要写明用途

居民身份证在公民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事务方面广泛使用。且不说身份证丢失会给个人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单单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警方提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时一定要写明用途,防止被他人利用。

个人信息泄露 如何维权

据国家网信办提示,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一、遭遇信息泄露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二、个人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热线为“12377”,网址为www.12377.cn。

三、消费者还可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让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

针对数据运用、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民法典开出了“良方”。在保护原则上,民法典规定企业对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收集应取得明确同意,同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在保护范围上,不仅传统意义上的个人信息悉数得到保护,而且“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也被包含在隐私范畴之内,从而使搜索信息、浏览数据等被纳入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在保护措施上,民法典以反向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处理隐私和个人信息的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为信息技术涉足人类生活场景划定了合规底线。在利益平衡上,民法典设计了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利用的规范,在加强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上,对那些为公共利益或者在其他合理必要限度内的使用行为提供了支持。

颁布民法典,让个人信息保护实现有法可依,是法治的重要一步,未来还要通过司法实践,真正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法必依。相关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快开展涉及民法典实施的司法解释清理制定工作,并加大普法力度。同时,各级司法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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