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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斩断“第四方支付”跨境黑灰产业链

2020-09-22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6期
关键词:网安涉案人员金主

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成功斩断一条集“上游资金供给—— 非法‘第四方支付—— 下游黑灰产业”于一体的犯罪产业链,成功摧毁一个为网络贷款诈骗提供支付结算渠道的犯罪团伙。79名涉案人员先后落网,查扣作案电脑41台、手机210余部,冻结银行卡2100余张,涉案资金4.8亿余元。

一笔无法还清的网络贷款

2月18日15时许,张家港市公安局塘桥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顾女士报警。顾女士通过一款名叫“有米有品”的贷款类APP申请贷款3000元,由于感觉收取的服务费过高,想提前还贷,在客服人员的指导下,她向指定账户汇款,然而贷款信息却没有变化。对方称因其转账格式不对,要求再次汇款,感觉不对劲的顾女士没有再次汇款。5天后,该APP自动生成了每日200元的违约金。此后,不仅还款金额每日上涨,顾女士还不断收到言语粗暴的讨债短信、电话。

接到报警后,张家港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也随即介入,联合张家港市公安局成立由多个警种部门共同参加的专案组,第一时间开展线上线下侦查。

围绕资金流向,专案组对涉案虚拟账号进行调查,发现顾女士支付的还款到达对方账户后,立即转至位于全国多地的10个对公账户上,这些对公账户的所有者均为空壳公司。随后,账户资金又分别流向位于境外的一个庞大资金池。围绕涉案网络貸款APP,另一组侦查员也有了收获—— 负责该APP资金往来的财务人员黄某浮出水面,在她背后,还有一个名叫“火牛”的第四方支付平台。

该平台分工明确,黄某等财务人员负责收放贷款,被称作“承兑商”。此外,还有专门负责贷款催债、资金池运维、APP推广等业务的工作人员。该平台的负责人是王某,他与黄某等平台核心人员藏匿在缅甸果敢地区,剩余人员分散藏匿在国内各地。

所谓第四方支付平台,是指未获得国家支付结算许可,违反国家支付结算制度,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户或个人账户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第四方支付平台收取“金主”资金,为黑灰产业犯罪提供资金结算。

全链条同步抓捕精准打击

第四方支付平台浮出水面,让一个跨境网络黑产链条逐步清晰、明朗。

经查,1990年出生的王某伙同两名“金主”以及自己的大学同学袁某一起入股,开设了“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金主”负责提供运维资金、袁某负责APP开发和技术保障、王某负责日常的平台运转和工作人员管理。自去年12月以来,王某带领团伙成员先后在越南岘港和缅甸果敢作案。

经过2个多月的昼夜奋战,专案组终于成功还原了案件的组织构架、作案流程、团伙分工、人员信息等核心线索,收网条件已经具备。4月25日,专案组组织116名警力分赴广东、广西、四川、浙江等四省区六地市开展收网行动。4月28日,在相关地区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收网抓捕同步开展,成功抓获“金主”、平台工作人员等涉案人员72名。

截至案发,在“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内注册的APP商户超100家,放款记录超过20万条,涉及的网络贷款诈骗受害者达21万余名。平台按照1%至1.5%的比例对每笔往来资金收取手续费,经初步统计,王某等人已累计非法敛财9000余万元。

开发该平台的袁某已在杭州落网,而王某与黄某等团队核心人员仍藏匿在缅甸果敢地区,暂时未能抓捕归案,这给案件的进一步查证带来了被动。但专案组的工作仍在继续,不会让任何一个涉案人员逍遥法外。

7名嫌疑人主动归国投案

受疫情影响以及国际警务合作的相关制约,专案组在短时间内无法对王某等人实施跨境追捕。为此,他们“双管齐下”开展工作。

一方面,继续扩大战果,深挖下游犯罪,从资金方面切入,查扣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彻底摧毁涉案人员的经济网络;另一方面,从王某等人的境内关系切入,开展劝返工作。

由于经济来源被切断,加上警方与在逃嫌疑人家属反复工作沟通,王某、黄某以及其他4名涉案人员在家属的劝说下同意回国投案。

接到这个信息后,专案组立即组织民警连夜赶往中缅边境做好接回工作。最终在国合部门与当地边检部门的帮助下,王某等6人顺利回国投案。近日,另一名嫌疑人也主动回国投案。

自此,这起跨境网络黑产案件终于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目前,王某等36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境外“金主”与相关案情仍在进一步追查中。

泉州成功打掉17个第四方支付平台

2020年1月,泉州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开发、架设、运维多个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大量收购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号,层层转接支付通道和资金链路,为境外网络赌博团伙提供非法资金结算业务。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研判,网安民警逐步摸清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窝点分布。

嫌疑人陈某枝为一家网络技术公司老板,其雇佣技术员陈某平(男,31岁,泉州市永春县人)先后搭建17个第四方支付平台,并分发给多个团伙管理运营,作案窝点遍布泉州的丰泽、晋江、南安、德化以及漳州等地。

2020年5月11日下午,在福建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的统一部署下,泉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组织辖下丰泽、南安、安溪三地公安机关200名警力兵分三路,在泉州市丰泽、晋江、南安、德化以及漳州等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捣毁13个犯罪窝点,成功打掉17个第四方支付平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现场扣押电脑设备50台、手机160余部、银行卡百余张,冻结银行卡1800余张,涉案资金流水达十亿余元。

第四方支付是相对第三方而言的,作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的拓展。第三方支付介于银行和商户之间,而第四方支付是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户之间,没有支付许可牌照的限制,系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所谓“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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