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后乡村旅游公共产品属性再认识
2020-09-21向柳颖
当代县域经济 2020年9期
向柳颖
与传统意义上的国内游、出境游不同,乡村旅游是以城乡消费者为主体,以乡村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农事和民俗活动为对象,以游览、休闲、体验、研学、居停为目的的新兴旅游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前,乡村旅游理论研究与实践已进行多年,各级政府将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予以推动。疫后乡村旅游再度成为热词,不单着眼于如何夯实其优势、挖掘其潜力,而是其公共产品功能受到广泛关注。
乡村旅游公共产品再梳理
——乡村旅游公共产品概念。其是指乡村旅游业发展中那些不可或缺的具有整体性、普惠性特点的产品或服务,为到访的旅行者、企业经营户和本地居民所共享,然而却难以通过市场手段实现该产品有效供给,即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形。如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必需的设施、良好的秩序等。从外部性来看,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充分有效供给将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否则将延迟乡村旅游业发展进程。乡村旅游公共产品可分为纯粹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是介于纯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消费时或有限排他性的产品或服务。
——乡村旅游公共产品类型。一种是纯粹公共产品,按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标准,类别有基础设施类: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步行道、运动场地、绿道、旅游公路、景区停车场、景区导视系统等;生态环保类:生态绿化与保护、河渠疏浚与整治、村貌整治、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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