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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研究

2020-09-21王俊峰

管理学家 2020年11期

王俊峰

[摘 要]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国企工会起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方与代表方、劳动关系出现矛盾时的调解方、促进国企与工人共同发展的推动者等重要作用。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出现独立性相对欠缺、工作滞后性等显著问题。要想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不仅需要国企工会坚持依法办事,科学定位、提高独立性,也需要强化与改善企业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以此确保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国企工会;劳动关系;作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码:A

一、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与代表方

《工会法》总则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即明确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地位与作用。除极个别情况外,资本永远处于相对强势的一方,而劳动者则是相对的弱势一方。劳动者独立对抗资本的结果通常只有失败,因此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借助群体力量争取自身合法权益。而这一方的代表就是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关系出现矛盾时的调解方

企业工会参加国企的劳动争议类调解的工作。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而言,其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最为常见的表现是无法获取合法的物质类收入,也就是工资议价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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