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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离的实践

2020-09-21崔东平

农村财务会计 2020年9期

□ 崔东平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作为第三批国家级试点县,2019年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2020年初全部颁发了赋码登记证书,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在银行开了账户,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始运行。

南岗村以“发展集体经济,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以集体现有资产资源为基础,将全村农户的耕地以入股或有偿流转的方式集中回来进行统一经营,吸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金作为发展的流动资金,聘用能人作为职业经理人参与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事务。

南岗村历来是一个纯农业村,近年因村级各项建设,欠了不少债务,账户被银行查封,凡有进项收入均被银行直接划拨还债,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举步维艰。产权改革中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首家领取了赋码证书,在农业银行办理了开户,在广大村民的共同努力下,筹集入股资金150万元,入股、流转土地1400亩,集体统一规模经营。2020年新购入农机具20台,调整产业结构,种植高粱400余亩、尖椒1000余亩;新打机井12眼,维修旧机井5眼,安装变压器4台,铺设架空高压线、地埋线2万多米,极大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迈出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壮大集体经济的新步伐。目前已经利用开户银行提供的“银农直联”功能进行网上办公业务,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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