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上存证、链下传输的可信数据共享平台
2020-09-21张召田继鑫金澈清
大数据 2020年5期
张召,田继鑫,金澈清
1. 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 200062;2. MCT Technology,上海 200023
1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数据和关键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的自动化,越来越多的数据信息以电子资源的形式记录和存储,这些基础数据是企事业单位的核心数字资产,可以为各行各业的决策支持和精准营销奠定数据基础。然而,由于不同企业或者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缺乏互信,鉴于数据泄露以及不正当使用的风险,以及企业之间或者政府部门之间行政利益的不同,很多数据拥有者不愿意共享数据,从而形成一个个数据孤岛[1],数据的价值无法得到应有的利用,对数据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1.1 数据共享模式
数据流通过程涉及的主体包括数据生产者、数据收集者、数据使用者、数据处理者和数据监管者等。为了打通业务流程,更大程度地发挥数据隐藏的价值,通过数据共享让数据流通起来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根据数据共享应用的业务场景,数据的共享模式可以分为如下3类。
(1)数据不离开私有域,通过授权实现远程访问共享
该模式下,基于某种业务逻辑,需要访问多个数据提供者的共享数据,其基本特点是按需共享。这一般属于协同业务,对于共享的数据,参与方一般预先签订授权或者法律法规授权,根据业务的需要,随时访问共享数据。如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居家隔离的监控及活动轨迹的流控,授权机构可以通过随时访问授权用户的相关数据(如手机用户的移动轨迹、支付平台的消费地点、监控数据等)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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