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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后消费发展趋势及对策

2020-09-10武明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6期

武明

摘要: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迅速向全国蔓延,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采取了居家隔离、延长春节假期、关停人流易密集场所等防控措施。本文基于消费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从总结疫情对消费市场需求端和供给端的影响入手,结合消费者行为和市场供给变化着重分析疫后中国消费市场将出现的趋势性变化,并针对消费对国内市场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促进消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消费发展;需求端;供给端;消费影响因素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国各地都采取了居家隔离等有效的防控措施。持续数月的疫情不仅从需求端改变了居民的消费和生活习惯,也从供给端对消费市场的正常运转造成较大冲击。

一、消费发展的一般影响因素和实践分析

从消费影响因素的理论研究和各国消费发展升级的实践来看,消费不仅受到收入、储蓄、预期、信贷能力、社会心理等因素影响,还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市场供给需求变化、外生冲击等因素直接相关。

二、新冠肺炎疫情后中国消费发展趋势

在供需两端均受到疫情冲击的情况下,未来一段时期,消费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消费升级趋势不会改变,消费领域线上线下将深度融合,理性消费意识将进一步增强,海外消费红利将留在国内。

三、疫后消费发展对国内市场提出新要求

受疫情影响,我国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成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中之重。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消费行为的变化在改变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也对企业和政府及时适应新变化、从供给端发力提升供需匹配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一)具有正外部性的个人行为需要固化

此次疫情成为广大居民提升公民素质的重要契机,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逐渐成为共识,团结合作的中华文化特点显现。我们有必要将这些成果固化,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个人行为的外部性,树立强烈的消费道德意识,自觉地按照道德准则规范自己的消费行为,时刻考虑到自己的消费行为可能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影响,形成文明消费方式,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鼓励大家继续保持在此期间形成的良好习惯,树立“保护别人就是保护自己”的公共卫生理念,坚持不随地吐痰、打喷嚏遮掩口鼻、人员密集处佩戴口罩、勤洗手、使用公筷或分餐、禁食野生动物、不信谣传谣等良好习惯,从每个人做起,共同打造更加文明健康的社会生活环境。

(二)消费行业创新发展模式需要常态化

此次疫情倒逼出新的生活方式和商业模式,其中一些服务创新可以在未来得到常态化发展。如快递行业推出无接触配送、餐饮行业实行全流程安全操作准则,线上办公、线上医疗、线上教育等新模式,网络直播、在店直播等新方式,服务型机器人、无人机配送、无人驾驶外卖等新技术接连出现并得到广泛应用。我们有必要引导这些新业态、新模式在疫情过后得以常态化发展,通过完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消费行业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构建“智能+”消费生态系统,从而更好地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三)市场有效供给需要多元化

随着疫情对城乡不同收入群体产生不同的收入效应,原本纵深度较大的国内市场将进一步呈现消费分层的特点,市场供给需要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从而更好地实现供需匹配。

(四)消费设施和软环境需要优化

无论是疫情防控期间的短期需求,还是消费升级的长期趋势,广大消费者对于便利化的商业网点、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文娱健身、教育医疗等消费基础设施的需求均不断增加,对于质量标准、消费者保护等软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不仅需要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城乡消费基础设施统一布局,完善城乡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政府投资,推动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也需要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强化消费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需要精细化

此次疫情给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带来重大挑战,亟需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科学技术水平和人的行为模式变化,转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式。我们需要及时修正疫情期间暴露出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福利等方面职能,为居民消费创造更好的环境,让人民共享经济增长成果,增进社会公共福祉,满足民众多元化需求,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促进消费和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建议

疫情过后,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强大的国内市场优势,实现消费对国内经济的支撑作用,我们不仅需要关注消费行为变化,进一步创新消费供给、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回补;也需要继续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更好地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

(一)加强消费者教育宣传引导

从青少年入手,强化公共健康教育,倡导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通过青少年引导全社会转变消费理念,培养良好的消费文化。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提倡文明适度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推广垃圾分类、减少白色污染、杜绝食物浪费,提高家庭和公共场合卫生标准水平。拓宽信息传播途径,做好科学普及,优化宣传舆论效果,有效引导疫后社会心态和行为反应,增强群众信心和信任,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二)培育消费市场新增长点

从供给端入手,顺应居民消费结构、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调整的趋势,着力满足居民新的消费需求。加强国际优质消费资源集聚,主动扩大符合市场需求的消费品进口。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加快 5G、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应用,顺势推动线上购物、线上教育、线上办公、线上娱乐等方面的消费。引导绿色健康消费,推广健康的饮食、出行、公共卫生等行为习惯,带动绿色、健康、医疗等商品和服务消费。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满足汽车消费需求,适当放宽汽车限购政策,便利居民出行。

(三)完善多层次城乡消费载体

从消费载体入手,培育层次多元的消费中心城市,分层次培育国际型、全国型、区域型消费中心城市,分类配置品牌、品类等消费资源,以步行街、特色商圈为载体,建设集购物、 餐饮、文化、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消费集聚区与示范区,打造消费中心城市消费地标,提升城市群消费活跃度。完善下沉市场商业网点布局,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完善三四线及以下城市的商业网络,打造一批集聚优质消费资源的商贸小镇,推动县域与农村消费升级潜力的释放。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加大推进基础好的农村地区产业化发展,通畅农产品上行流通渠道,打通农产品供应链条。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覆盖率,充分发挥农村电商的作用,推动工业品下行。

(四)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和监管

从品质提升入手,加快国内外市场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对接,整治假冒伪劣,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制造企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完善工业消费品质量标准细则,推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产品标准统一。加快制订和完善家政、养老等行业的服务标准,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鼓勵骨干服务企业率先应用标准。加快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在家政、餐饮、养老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认证示范工作,强化标准贯彻执行和推广。从监管层面严格把关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城乡消费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集体诉讼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