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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对策

2020-09-10张孝军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2020年7期
关键词:整治火灾

摘要:本文从发动基层排查力量、整合消防培训力量、整治居民楼、商业店铺内的“三合一”火灾隐患、大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烟感探测器几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提升“三合一”场所火灾预警时效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关键词:三合一;火灾;整治

一、明确“三合一”场所的监管责任

发挥市(州、盟)县(市、区、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主导作用,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副职牵头,纪监委、政府办、党委政府督查室、公安、应急、消防、商务、工信、住建、规划、城管、市场监管、住房保障中心等部门和各市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与的组织机构,建立科学调度、排查摸底、督改隐患、宣传教育、综合执法、验收建档、长效管理、责任追究等八项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联席调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本单位“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的领导。各街道(乡、镇、场)和各市场管理机构集中力量对“三合一”场所进行彻底的摸底排查,并进行隐患督改和宣传培训教育,适时向安委办上报重大问题。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运用宣传手段,加强“三合一”火灾危害警示教育培训,引领安全发展。对问题严重的场所,一律先暂时停产停业、撤出人员,并采取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停电、拘留等刚性执法措施,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取缔。

(三)通力协作,落实责任。要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群防群治机制,探索预防、管控商贸流通领域“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新机制,避免工作推诿。

二、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方法及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由各街道(乡、镇、场)、市场管理机构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详尽摸排登记相关情况,确保每一户、每一栋建筑责任到人。

(二)联合监管执法。各街道(乡、镇、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责令改正法律文书。对影响公共安全的电力和通信线路、消防水源、违法建设问题以及多户毗连构成重大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的,报请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工信、住建、城管、商务等部门下发《交办函》。接报部门对各街道乡镇(场)上报的重大隐患,依法采取拘留、查封、停产停业、停电、罚款等刚性执法措施。

(三)集中教育培训。各街道(乡、镇、场)与消防支(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灭火、逃生、隐患整治方法。村居基层组织和各执法部门对“三合一”场所和住户进行摸底排查和入户宣传,建立微信群推送典型火灾案例和消防常识,提升冷静处置、紧急避险、正确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全面复查验收。各街道(乡、镇、场)对各站所、村居排查整治和区直部门执法情况全面复查验收,建立验收专档。纪监委、政府办抽调应急部门、消防支(大)队等工作人员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样复查,抽样复查结果作为全年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集中整治“三合一”场所的重点内容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

(一)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

1.住宿区域是否与非住宿区域之间存在有效的防火墙分隔(含未分隔、采用非防火材料分隔、分隔不严实留有空洞或门窗);

2.住宅、经营区、仓库内是否配置灭火器、逃生面罩;

3.电气线路、电热器具安装、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或者电气线路老化的问题;

4.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

5.楼梯间是否堆放影响安全逃生的物品或违规充电;

6.是否存在违反规划、建设、城管相关规定,私自搭建房屋、偏屋造成防火分隔、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严重安全隐患;

7.居民楼周边150米范围内有无消火栓等消防水源;

8.是否存在电力、通信、燃气设施的线路和管路安全隐患;

9.经营业主、住户是否掌握常规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是否具备基本的火场逃生技能。

(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

1.街道(乡、镇、场) 与消防大队共同举行消防知识培训,组织村居工作人员入户宣传教育,建立“三合一”场所摸底台账;组织整治、验收;调集本级、各站所及村居等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和隐患整改。

2.规划部门 就房屋、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作出认定;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和城乡房屋拆迁计划时,优先安排“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的拆迁、改造;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违法扩建、改建的问题依法查处。

3.商务部门 与规划、消防部门研究制定城区大型仓储物流基地建设规划,牵头组织各大专业市场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各市场管理机构与街道(乡、镇、场)的管理责任。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就房屋、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作出认定;对擅自扩建、改建的问题依法查处;督促供气、供水公司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5.城市管理部门 对因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擅自扩建、改建或在建筑外墙设置广告牌、铁栅栏,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问题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对消防、规划、住建、城管部门抄告的重大隐患及时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强化电取暖器、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

7.住房保障中心 对存在“三合一”场所严重火灾隐患的,依法不予房屋出租登记,并对违法出租行为予以查处。参与“三合一”隐患整治验收,建立健全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8.工信部门 督促各电力、通讯企业对“三合一”集中的居民区、电气线路合理规划布局、改造,整改电气通信线路私拉乱接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火灾隐患。

9.供水公司 合理规划设置市政消火栓,整改居民区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对城区已建成的市政消火栓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10.供氣公司 合理规划设置燃气管道并定期维护保养,整改居民区燃气安全隐患。

11.消防救援支(大)队 牵头组织制定“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方案;指导各街道(乡、镇、场)排查整治并建立档案;联合区应急部门、公安机关对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执法;组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

四、“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的三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宣传教育无缝覆盖机制。由消防支(大)队制定“三合一”场所整治要求及消防常识课件,采取听课、消防逃生及灭火技能体验、现场演练等方式进行,联合市场管理机构、村居干部对各市场、居民楼组织教育培训,培训后对学员所在单位(场所)和居民楼进行详细信息登记,建立台账,为今后综合整治、日常监管提供信息支撑。

(二)建立两级联合管控执法机制。街道(乡、镇、场)依据安全生产、消防、住建、规划、电力、燃气、城管等法律法规进行初步执法。发现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市(州、盟)县(市、区、旗)直部门执法,落实联合执法。

(三)提升科技预警补充救援力量。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三合一”场所推广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在全部“三合一”场所推广安装具有“互联网+”智慧性能的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建立电力、消防、服务商和用户之间沟通机制,确保火灾信息及时预警,做到防范于未燃、初燃。

作者简介:

张孝军(1977.10--),性别:男,籍贯:湖南常德人,学历: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现有职称: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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