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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范畴化与解范畴看颜色词的复音化

2020-09-10郭顺

今古文创 2020年38期
关键词:颜色词

【摘要】本文从范畴化和解范畴的角度探讨单音节颜色词的发展,认为汉魏时期是颜色词的范畴化和解范畴并存的时期,先秦的颜色字(词)很多被汉魏时的复合词或词组所取代,即原来由一个范畴表达的颜色词,被分解成用多个范畴的组合来表达。解范畴也是语言经济原则的另一种表现。

【关键词】颜色词;汉魏六朝;范畴化;解范畴

【中图分类号】H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38-0080-03

基金项目:普洱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古汉语颜色词研究(2014XY002);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全宋词》颜色词研究(2018JS008)阶段性研究成果。

颜色词属于语言中特殊的词类,是从词汇的语义角度来进行规定的。本文把颜色词概括为语言中反映人类对事物颜色的认知且形成颜色语义的词语。参照前人的研究成果,我们首先根据音节数将颜色词分为单音节颜色词和多音节颜色词。上古汉语的颜色词主要以单音节颜色词为主。当然,“除了单音节颜色词,上古还有一部分双音节颜色词。”①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汉语中出现了大量双音节颜色词。我们考察了汉魏六朝时期的文献,拟从范畴化和解范畴的角度探讨颜色词的复音化。

一、单音节颜色词的分类

单音节颜色词是用一个音节来表示的颜色词,在古代汉语中就表现为用一个字来表示的颜色词。我们把单音节颜色词分为单色词和复色词两类。

(一)单色词

单音节颜色词中的单色词分为色物词、物色词和表色词三类。其中色物词是颜色词的最初来源,即典型的、色彩突出的某种事物的物名词。其语义重在指称事物,颜色语义只是附着意义,一般情况下,颜色义都是隐含不彰的。如,赤色系的色物词即表示某种具有赤色的事物。

瓊,《说文》“赤玉也。”綪,《说文》“赤缯也。”桋,《说文》“赤栜也。”赭,《说文》“赤土也。”銅,《说文》“赤金也。

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随着颜色表达的需要,这种色物词的颜色语义凸现出来,于是就便借用该词表示该种事物的鲜明的、具有区别性特征的颜色——色物词就发展为物色词。这类物色词主要用于表达某事物(或某现象)的颜色,一般有特定的使用对象和使用范围。如,赤色系的物色词即表示某种事物具有赤色。

璊,《说文》“玉䞓色也。”瑕,《说文》“玉小赤也。”䚐,《说文》“目赤也。”砼,《说文·新附》“馬赤色也。”緋,《说文·新附》“帛赤色也。”

随着语言的发展,颜色表达成为经常的需要后,有一些物色词就进一步抽象为单纯表示某一类颜色的表色词,甚至成为这类颜色的代表词,即这类颜色范疇的中心成员或典型成员。这是物色词词义泛化的结果,也是该语言社团筛选、约定的结果,从语言统计的角度看,就是使用频率占绝对优势的表现。如,赤色系的表色词即表示赤色的词语。

赤,红色。《说文》“赤,南方色也。”古代“赤”属于五正色之一。

磏,《说文》“赤色。”赨,《说文》“赤色也。”䞓,《说文》“赤色也。”赮,《说文·新附》“赤色也。”

综上,色物词表示具有某一种颜色的物体;物色词表示特定的某种物体的颜色;表色词则泛指某种颜色。从义素分析的角度来看,色物词——物色词——表色词这一发展过程其实就是原始颜色义素经历隐含、突显,到最后仅保留颜色义素的演变过程。

即 色物词[+某色+某物](颜色义素的隐含阶段)

物色词[+某物+某色](颜色义素的突显阶段)

表色词 [+某色](颜色义素的独显阶段) ②

(二)复色词

单音节的颜色词,除单色词外,还有些是表示多种颜色的复合的词,称为复色词。先秦时期的复色词一般是以五色词作为字根组造而成的,如“黗”(黄浊黑也)、“黤”(青黑色也)、䵎(黑黄色也)、“䵋”(靑黄色也)。

复色词也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色物词,另一类是表色词。其一,单音节复色词中的色物词。虞,《说文》“白虎黑文。”牻,《说文》“白黑襍毛牛。”犥,《说文》“牛黄白色。”駰,《说文》“马阴白襍毛黑。”驖,《说文》“马赤黑色。”其二,单音节复色词中的表色词。䵌,《说文》“赤黃色也。”䵎,《说文》“黑黃色也。”䵋,《说文》“靑黃色也。”黗,《说文》“黃濁黑也。”黼,《说文》“白與黑相次文。”

二、颜色范畴的形成和发展

(一)基本颜色范畴的形成

“范畴是认知主体对外界事体属性所做的主观概括,是以主客观互动为基础对事体所做的归类。” ③通过主客观的相互作用从而对事物进行分类的过程就是范畴化的过程,其结果即认知范畴。范畴化是人类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的一种高级认知活动。

在认知研究中,任何事物都需要在一定的范畴下得以认识,颜色词的范畴化是颜色认知研究的第一步。范畴不是强制建立起来的,是基于成员之间的相似性,最具有典型特征的成员处在这个范畴的核心位置,其他成员根据相似性的差异占有不同的地位。范畴中的成员会受到社会、文化、心理各方面的影响,但是就认识的内部规律而言,隐喻是范畴发展的巨大推动力。认知语言学非常重视隐喻的作用,把隐喻看成自然语言意义的一个方面,是语义引申机制中的一种重要手段。隐喻的心理基础是不同的认知领域间具有相似性,即从一个认知领域投射到另一个认知领域。

比如“红”在《说文》中解释为“帛赤白色”,到了生活中,基于人们认识到的色彩上的相似,就泛化为“粉红”或“桃红”等颜色,完成了从帛这个认知领域向更广阔领域的投射。在实际当中,隐喻与范畴也是相辅相成的,人们不可能一个个地去完成这个隐喻的过程,当人们意识到其中一个词隐喻的用法时,就自觉的应用到这个词所在的范畴中去,而整个范畴的变化发展,反过来巩固了隐喻的成果,使之成为一个明显的趋势。

颜色范畴也是人们对颜色这个连续统的切分和指认。在语言中一旦出现颜色词就产生了相应的颜色范畴。在先秦时期汉语就已经有了五色词(青、赤、黄、白、黑),而且,它们又作为字根造了大量的颜色词(其中以“青”作字根造出的颜色字较少,大概是因为“青”表色范畴太复杂),在语用中表色时这五个颜色词多数情况下都是单音形式出现。此外,先秦时期的很多物色词大都是以某物作为字根来造词的,是以某物的下位范畴出现的。这一方面说明先秦时期为物造词先于为色造词,另一方面也说明先秦出现的五色词在造词中的地位较低、作用有限。这也就意味着先秦时五色词范畴化还不完全,典型性和广泛性不够。

(二)“色”作为颜色的最高范畴的最终形成

在两汉以后颜色范畴化进一步发展,五色词具有了充分的典型性和广泛性,“色”成为颜色词的最高范畴。“色,颜气也”(《说文解字》)这是“色”的本义。“色”表颜色义在先秦也有少量的例子,如《管子》“君服赤色”,但在汉代以后,特别在《说文》和以后的文献中,“色”明显成为一个颜色词的类词。虽然“色”的类词性的成立,最晚也应在公元前四世纪之前,④但“色”在两汉时的表色义更概括,应用更广泛,确立了它作为颜色的最高范畴的地位:

(1)色+颜色词素:色斯 色白

(2)颜色词素+色:黑色 红色 绿色 黄色

(3)复合颜色词+色:青紫色

(4)物名+色:菜色  雄黄色 冻梨色

(5)表抽象色:憂色 慚色 春色 饑色 懼色 神色 衰色 不平色

现代汉语带“色”的表达颜色的几种主要方式,在汉魏时期几乎都已经出现并且还很常见了。由于“色”的颜色类词的确立,五色范畴的词汇在构成复合颜色词方面的能力得到极大的加强。

随着“色”作为颜色词类词的最终确立形成,五色词的范畴化程度也增强了,主要表现在五色词由原来先秦时期的组字造词的构件转变为汉魏时期的复合造词的构件:1.五色范畴的颜色词两两组合造成许多双音复色词,如青紫、黑黄、赤黑等;2.程度词和颜色词组合构成的新的颜色词也大量出现,如纯黑、正赤、深青等。这种复合方式造出的颜色词表明五色范畴词在句法层面上变得更加活跃,由先秦时期的组字造词的静态方式演变为句法造词的动态方式——字根构件变成词素构件,这体现了五色范畴词在句法语用上更加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可见,五色范畴化程度增强是伴随着颜色词的复音化发展的,正是汉语复音化的推动,五色范畴化的程度也增强了。

三、颜色词的范畴分解

在颜色词的范畴化增强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先秦时期通过组字造词的方式造成的大量颜色词(主要是指单音节色物词、物色词和单音的复色词)出现了范畴分解的现象——称之为解范畴。

(一)单音节色物词、物色词的分解

先秦时期,在语用中表色时五色词多数情况下都是单音形式出现。此外,先秦时期的很多物色词大都是以某物作为字根来造词的,是以某物的下位范畴出现的。这一方面说明先秦时期为物造词先于为色造词,同时也说明先秦出现的五色词在造词中的地位较低、作用有限。这意味着先秦时五色词范畴化还不完全,典型性和广泛性不够。

蒋绍愚先生在《汉语历史词汇学概要》中指出:“骊”指黑马,但“骊≠黑≠马”,“马”是“骊”的上位词。⑤在《说文》中,大量的颜色字是运用形声造字而滋生的,如“马”部中不同颜色的马就有26个,不同颜色的牛就有11种,这些都是古汉语单音节语言的表现结果,从现代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这26个不同颜色的马和11个不同颜色的牛其实分别是马的26个下位范畴和牛的11个下位范畴。

这些词除极少数在汉魏时期保留使用外,很多都已经成为历史词汇,成为化石词汇,不再在语言中使用。如果要表达这种语义,则用“颜色范畴+物名范畴”的复合词或词组或句子的形式来表现。

在《说文》中,“騢:馬赤白襍毛”“驖:馬赤黑色”,在現代汉语中“騢”和“驖”则用描述性的句子来表达了。以前很多学者研究过这种现象,认为这是社会生活的变化造成的——分辨不同颜色的马、牛,变得不太重要了——的确,这是很重要的原因。但是从语言范畴的角度考察,这就是五色范畴在句法中变得更加活跃,因此,先秦时的一个范畴被分解成多个范畴的组合形式。

驪,《说文》“馬深黑色。”在汉代已抽象为表黑色义,完成了其颜色义的最纯粹的凸显。《说文·马部》“骊”字段玉裁注:“《鲁颂》传曰:‘纯黑曰骊’。按:引申为凡黑之称。亦假黎、棃为之。”《尔雅注疏》中郭璞注:“骊马白跨,驈。注:骊,黒色。”又如《史记·龟策列传》:“择日斋戒,甲乙最良。乃刑白雉,及与骊羊;以血灌龟,于坛中央。”⑥蒋绍愚先生在《汉语历史词汇学概要》中指出“骊”意为“马深黑色”,后来用“黑马”,即“性状+事物”的表达方式。

(二)单音复色词的分解

单音节复色词分色物词和表色词两类,到汉魏时期,单音复色词一般是被运用复合的方式构成的多音复色词代替。单音复色词中的色物词后来一般用“颜色范畴+物名范畴”的复合词或词组或句子的形式来表现。

到了汉魏以后,先秦时期的单音复色词中的表色词基本被表示复色的复合词取代,原来的单音复色词已经被双音复色词代替。例如:䵌,《说文》“赤黃色也。”䵋,《说文》“靑黃色也。”这两个词都是用黄作形符构成的同形颜色词,表示与黄相关的复合颜色,应该说这是典型的先秦颜色词形式,但在汉代以后,当要表达这两种复合颜色时,基本没有用“䵌”“䵋”的例子,常见的是分别使用复合词来表达:

“赤黄”——  “枝榦皆赤黄。”(《齐民要术》)

“靑黄”——  “其色靑黄,核如枣核。”(《齐民要术》)

综上,古汉语颜色词的解范畴是指某颜色的概念已经用一个范畴来表示了,在形式上就表现为用一个字表示,在后来的语言演变中,弃用这一范畴(词),而用范畴意义直接表达,在形式上即表现为用一个复合词或短语来表示原来的一个词。在颜色词的解范畴中,就是表现为原来的一个单音颜色词后来用含有某一颜色词的复合词或词组来表达。

四、解范畴的作用与动因

(一)颜色词解范畴的作用

解范畴其实就是“一个范畴”解构为“多个范畴”。有语言学家说过,原则上讲,任何词都可以用短语来表达,任何短语也都可以用词来表达。很多语言学家热衷于研究用词代替短语表达——即所谓的语言经济性原则,而较少关注“解范畴”这种语言现象,而“解范畴”在中古汉语颜色词中却是一个很突出的现象——或许和古汉语的复音化发展也密切相关。其实辩证来看,颜色词的解范畴似乎在局部中使语言表达更加复杂,但从总体看来,解范畴也是语言经济性的一种表现:首先,语言中不再需要更多的新词(字)来增强事物的编码度。其次,利用现有的常用范畴运用句法组合来表现,提高了现有词汇的利用率。

(二)顏色词范畴分解的动因

解范畴的主要动因是:原先的范畴是常用的、必需的,在语言中单独造词(字),便于表达和运用;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原来的范畴指称的事物在社会生活中失去了地位和作用,那么该范畴在语言的使用中也逐渐淡化或消失;当语言表达中再需要表达这种语义的时候,就用现有常用范畴的词汇运用句法组合来表达——最典型的是先秦时期的色物词和物色词,但是先秦时期的单音复色词并不受这一原因的影响,在汉魏时也完成了解范畴,这主要原因是受古汉语复音化运动的影响。

五、结语

汉魏时期是颜色词范畴化和解范畴并存的时期。首先,基本颜色范畴的形成,“色”作为表色的最高范畴的正式确立,五色词与“色”组合形成大量的多音颜色词,使五色词的范畴化程度提高。特别是五色词成为范畴的中心成员后,在句法语用中,在双音颜色词的构造中都变得异常活跃。其次,颜色词的解范畴也异常明显,先秦的颜色字(词)很多被汉魏时的复合词或词组所取代,即原来由一个范畴表达的颜色词,被分解成用多个范畴的组合来表达。颜色词的解范畴除了社会生活的原因外,复音化是个重要的推动力。同时,解范畴也是语言经济性的另一种表现。

注释:

①张丽:《上古汉语颜色词概述》,四川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第16页。

②郭顺:《古代汉语单音节颜色词发展的基本途径》,《普洱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第96页。

③王寅:《认知语言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91页。

④(法)麦里筱:《汉语颜色类词的产生》,《古汉语研究》2003年第4期,第62页。

⑤⑥蒋绍愚:《汉语历史词汇学概要》,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45页,第139页。

作者简介:

郭顺,男,安徽六安人,普洱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汉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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