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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大数据中心:打造政务新生态

2020-09-02蒋海琴洪雷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20年15期
关键词:职能部门结构化南京市

文|蒋海琴 洪雷

近些年来尤其是“十三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大数据的未来发展,大数据已正式上升成为国家战略,国家和各级政府先后出台若干政策与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政务工作模式将发生重大的变革。在房产行政管理领域,如何通过大数据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成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迫切需要探讨和创新的议题。

一、转型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下简称南京市房产局)通过多年“数字房产”建设完善,已建成了覆盖南京市主城及郊区的空间属性一体化的中心数据库,以GIS 地理信息数据平台为基础,实现了对房屋、权利人、物业小区、保障对象等各类主体数据、权属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全面管理,建立了一套综合决策支持系统,为房产行政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管理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整体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但是,随着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当前数据中心技术架构体系,尤其是数据集成模式、文件数据的管理模式、工作流架构等,已经无法支撑未来的应用需求。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及大数据的未来发展,互联网+及大数据已正式成为国家战略,要求“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另一方面,南京市房产局由于机构调整后部门职能的调整,尤其是不动产登记职能的划出,房产业务重心发生了重大变化,几乎所有核心业务系统都将进行调整或重构。因此必须在房产管理业务上做出主动转型,以适应新的形势,从而为提升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动资源共享,实现公共服务信息化、便捷化,为加速智慧城市建设贡献应有的一份力量。为此,南京市房产局提出了“智慧房产”建设构想并逐步实施,房产大数据中心是“智慧房产”的基础支撑和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将为“智慧房产”的相关子系统建设奠定必要的数据基础。

二、融合

南京市房产大数据中心的建设,推进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与房产业务的深度融合;注重跨界融合和建设开放生态链,不再将眼光局限于房产行业内部,把过去制约融合和开放的环节化解掉,把孤岛式的数据连接起来;面向民生、服务民众,统筹行业应用;突破行业和部门壁垒,实现数据广泛共享,同时保证数据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实时性。

因此,南京市房产大数据中心从信息化层面以互联网+及大数据分析为切入点,主要建设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数据中心平台建设方面

数据深度集成整合:涉及内部业务系统间及外部数据的集成,包括结构化、非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在业务系统间实现数据“一数一源”;为未来大数据分析及互联网+应用提供数据保障:分层设计数据组织、数据存储、数据共享、数据检索、数据扩展,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构建一体化服务云平台:提供弹性、可伸缩、分布式的云服务管理平台,提供GIS 共享服务、基础服务、业务应用服务的注册、查找、调用、监控的管理;建设共享证照库:提供与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间的数据证照数据共享服务。

(二)大数据分析方面

数据资产增值:挖掘积淀多年的房产管理信息资源,增值信息资产,支持房产管理决策;增强公共信息服务:配合智慧城市的建设,加强社会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提高数据共享服务:降低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交互成本,改善协作,提升数据共享能力;降低风险并提高合规性:通过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加强对房地产从业企业的监管能力,缩短监管时间,提升房产管理风险的管控能力;政府决策支持:解决房地产行业风险控制、为调控政策、房地产税制、城市建设规划等提供依据。

三、深化

(一)总体框架

根据南京市房产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目标和建设思路,参考信息化设计原则,设计出基于互联网+及大数据的房产大数据中心总体框架图。总体框架给出了房产局众多信息化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这些要素的有机集成构成了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各部分互联互通、关系协调、可扩展的“智慧房产”应用。

大数据中心总体架构

(二)核心数据组织逻辑

房产大数据中心的数据组织在逻辑上划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业务数据层、中心数据库层、分析挖掘数据层、对外共享数据层,如下图所示。

房产大数据中心数据组织结构

业务数据层是各业务系统在日常运行时产生的业务数据,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的电子文档数据。结构化数据存放在各业务系统运行的关系型数据库中;电子文档数据将通过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存放在分布式的文件系统上。

中心库层是南京市房产局内部各业务系统、以及与其他职能部门间进行数据交换的中心,是房产局内部业务系统协作运作的核心。房产局内部业务系统在进行日常业务处理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数据,这些职能部门包括:市信息中心、公安局、民政局、公积金中心、人社局、银行、公证处、地税、规划资源局、建委、检察院、法院等。

对外共享数据层包括两部分:面向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和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数据共享,包括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文件共享数据。通过数据集成平台的数据共享服务,将内部业务系统及大数据分析平台中的数据抽取到对外共享数据层数据库中,实现对外的数据共享。

南京房产大数据中心的数据组织与运作机制遵循以下两点原则:一是所有的数据库都部署在房产局内部网络环境中,对于需要通过外网访问的数据,通过反向代理服务访问内网数据库,以确保数据库的安全可靠运行;二是内部业务应用间的数据交换、用于分析挖掘的业务数据归集、外部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外部非结构化数据的抓取整合,都通过集成整合平台统一调度,并提供监控、日志记录、失败重试、警告通知等服务,将所有环节的数据整合与共享纳入统一监管。通过数据集成平台的统一接入,可以规避系统间网状的数据集成关系,使数据整合能够共享统一化,提升了整体架构的可维护性、扩展性、安全性以及可用性。

核心业务数据处理机理

(三)核心业务数据处理机理

核心业务数据通过建立系统间数据实时共享的通道,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业务数据的“一数一源”。

实现核心业务数据“一数一源”,确保数据的实时同步,在技术实现上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CDC 方式实现数据秒级实时同步。CDC 是基于数据库日志监控的数据同步,支持按照事务提交顺序同步数据以及DDL 同步等。二是消息队列。通过可靠、异步的消息队列,可以实现数据准实时同步,数据同步过程如下:数据系统将数据更新消息发送至集成平台消息队列,集成平台收到消息将数据更新至中心库;推数据,集成平台自动启动数据同步服务,将数据更新至各业务系统。如果同步服务不成功,那么可以通过定时重启同步任务,确保数据送达。三是定时同步任务。数据集成平台提供定时同步任务,直接对接业务数据维护系统、中心库、业务数据使用系统数据库,进行定时数据更新和同步。

通过南京市房产局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了房产局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从而避免各个部门重复采集数据、重复录入,提高行政效率,有助于实现协同办公。南京市房产局及其直属各单位,通过数据中心共享的信息,能够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管理对象的情况,有助于实现精细化管理。信息共享可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监管漏洞,有利于开展多个单位和部门的联合监管。

通过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为互联网+及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未来,经过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的建设,南京市房产局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便利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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