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服务于师生共同发展的评价体系
——美国威斯康星州“教育者效能系统”教师评价实践及其启示
2020-09-01黄建辉周路遥
黄建辉,周路遥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在以学生学业成绩为标准的教育问责制下,近年来美国教师评价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理念导向,重点关注教师的教学计划、班级组织、教学策略、教学责任等课堂教学行为对学生学习表现的实际影响。2011年美国威斯康星州公共教育部专门组织专家团队精心研制了一套“教育者效能系统” (Educator Effectiveness System,EES),用于对教师和学校管理者年的度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笔者仅探讨分析教师评价)。从实践来看,EES以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为目标,坚持评、教、学一体化的实践逻辑,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不错的实践成效。笔者拟探讨分析EES的产生背景及其教师评价的内容框架、运行机制、实施成效与不足,以期对我国现代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提供启示借鉴。
一 EES的产生背景
为改善基础教育质量,2002年1月美国颁布了《不让一个孩子落伍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NCLB)。该法案要求所有中小学生的阅读、数学和科学成绩在2014年前必须达到熟练水平(proficiency level),并承诺教育所有学生的教师都是优秀的,学校必须保证所有儿童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否则就要对学校进行问责。 在此背景下,教师质量与课堂教学效果评价问题成为新世纪以来全美教育改革的重要议题。2011年9月,美国教师质量综合中心(National Comprehensive Center for Teacher Quality)、州教育长官委员会(Council of Chief State School Officers)、学生标准与评估州联盟(State Collaborative on Assessment and Student Standards)、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等全国性专业机构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教师评价研讨会,邀请包括来自联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