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养老院的动态监管调整机制研究
2020-08-31夏亚君
西部论丛 2020年8期
摘 要: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对于数量众多的老年人如何安置成为我们面临的一大难题。民办养老院的出现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新途径,但是对于这个新事物,如何让它在政府的有序引导下发挥出作用,让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成为我们思考的重点。本文就是从设立民办养老机构的动态监管角度出发,为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设立一套规则,让它在规则内自由发展,为我们解决社会养老问题作出贡献。
关键词:民办养老机构;政府;监管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不断增加使得养老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而目前我国的养老体系主要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但由于社会生活的不断加快,子女不可能整体守候在老人身边照顾,解决老年人的孤独感,家庭养老的职能越来越弱化,老年人的照顾和护理问题突出,需要有能够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的机构,养老机构就应运而生。养老机构根据设立主体划分为公立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本文探究的主要是民办养老机构。而我国只规定了养老机构的概念,在2013年6月28日公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中规定: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对于民办养老机构不同的文件给出了不同但相似的含义,例如陕西省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并在民政部门许可登记,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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