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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股东治理机制研究

2020-08-31徐昌龙

西部论丛 2020年10期
关键词:治理机制公司法股东

徐昌龙

摘 要:伴随中国经济政策不断革新,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愈来愈多的企业。公司的建设是以法治为基础,并在其内部建设良好的股东治理机制,进而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保公司里不受个人的影响而造成经济损失。新公司法相比于旧法具有着更强的可操作性,相关的条例也更为完备。公司在发展中需要不断地完善自身股东治理架构,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确保公司在良好的运行环境下快速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水平能够不断提高。下文就公司法中股东的治理机制进行论述。

关键词:公司法;股东;治理机制

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其中股东治理机制能对公司将来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主要投资人,在公司的运营上有着参与决策的权力,不过在公司运用过程中股东也担负着一定的风险,所以在公司运用过程中需要把股东承担的风险与能够获得的利益进行科学管理,进而确保股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只有如此才能促进公司良性地发展下去,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良性发展[1]。

一、公司法下股东治理机制的不足

随着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对于资源的利用愈来愈重视,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格外激烈,但是目前市场的资源利用率依然较低,公司法的落实也存在着多种问题,这便需要紧跟时代发展,不断地进行管理创新,进一步发现更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机制。市场经济中相关政府扮演着调控经济走向的角色,加强了自身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并对公司的管理机制不断地给出建议及意见,在此期间某些公司会出现不能跟进公司法调整的步伐导致出现一些棘手问题,而且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司法的快速调整也不能代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完善。在公司法调整的同时一些中小型企业并不能做到依据法律及时地对公司治理机制进行调整,而且在一些小企业会出现因为公司人力或财力不足的情况没本法做到及时对公司管理结构进行调整。此外,虽然公司法对于企业的经营能够起到较强的管理作用,但是如果管理层为了某些利益规避公司法的约束,将直接造成公司的利益受到严重打击,这也不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还有一点便是市场上存在一些公司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的情况,他们的存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所以,身为公司管理人员需要及时进行学习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自身各项素质得到良好提升的同时能够有效地确保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有着足够的治理能力来应付各种情况,进而提高公司在市场上的稳定性以及提高公司在市场上的核心竞

争力。

二、公司法中股东治理机制的研究

(一)股东为中心的治理模式

以股東为治理中心能够有效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还能够有效地改善投资者的投资观念,公司法的实施以股东的利益作为实施关键,进而引导公司对于这一管理目标的重视,做到强化管理的目标。这样做可以有效的保障公司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侵害。此外,在不同的国家中公司法的制动都在强调董事会所带来的相关作用,在对股东大会的权利有着一定的削弱影响,但是企业内部股东依然拥有着最高领导权,在表面上企业管理权利“看似”慢慢地转向董事会,但是在实际经营管理中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依然是握在股东大会的手上,比如股东权利转让、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经营权转让等依然是股东大会拥有决策权[2]。

(二)股东治理机制体现

公司治理中股东在决策上有一定的权利,股东大会在公司治理中比如有关公司的发展决策上,这点关乎股东的利益,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商讨决策。如果过公司中有股东持有过半的股份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长应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进行股东大会的开展。新公司法中规定如果股权超过十分之一的股东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那么董事也是需要依据公司进行股东大会的召开,这也极大地保护了公司股权较少的股东权益,保证了股东在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害。而且,股东有提出自己的议案的权利,股东大会召开时,股东可以根据自己意愿提出议案,但是在议案提出时需要确保该议案是股东大会决策能力范围内的。新公司法中还加入了公司股权转让规定,确保了股东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权利,不过转让给非股东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展开商讨,过半股东同意才能有效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人员。新公司法还对股权转让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股东在股权转让时不能超过全部公司股份的四分之一,并且在该股东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需要有一年的等待期,一年后才可以将股份进行合法转让[3]。

公司的治理过程中需要积极参考公司实际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文,在此情况下找到适合企业自身的治理机制。在公司经营期间,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以律己地实施相关管理规定,并且做到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在公司内部作出人性化的管理机制调整,进而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此外,在对公司高层的管理中还应对于公司的员工落实管理培训,这也是需要企业积极实施的,帮助公司储备更多地优秀管理人才,确保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有人可用。

总 结

公司法在公司股东的管理机制上进行了科学地管理规范,促使公司在市场上能够稳定并长久地发展下去,也给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地发展空间。新公司法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内部可能出现的因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的公司利益损失情况出现概率。但是在股东的制约上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依然需要继续革新。但是总的来说新公司法的实施确实是加强了公司的运行稳定性,也加强了对股东权益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吕洁. 系统论思维路径:对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机制分析[D].华东政法大学,2017.

[2] 王月甜,何泳欣.公司法中的股东治理机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06):79-80.

[3] 葛攀攀.公司法中的股东治理机制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8(29):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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