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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水浒传》取“忠”舍“义”的必然性

2020-08-27洪思慧

文学教育 2020年7期

内容摘要:《忠义水浒传》的主旨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意义流变现象,即它在故事情节安排及文本叙事过程中,显现出梁山好汉们的思想言行逐渐从“义”向“忠”的变迁,使得“忠”、“义”二者的价值观相互矛盾而难以平衡。对以宋江、李逵为代表的两种“忠义”观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替天行道”、“忠义双全”理念在帝制社会背景下的局限性,以及梁山起义者们最终取“忠”舍“义”的必然性。

关键词:《忠义水浒传》 宋江与李逵 忠孝仁义 取忠舍义

胡适先生言:“明朝嘉靖以后最通行的《水浒传》是《忠义水浒传》,这是一种有招安以后事的百回本。”[1]他在《水浒传后考》中特意指出:“‘忠义二字是李贽加上去的了”。[2]“忠义”说的出现,是“水浒”本事从民间故事走向文人加工创作过程中意识形态化的突出体现。自李卓吾评点《忠义水浒传》流行之后,“忠义”论就成了品评水浒人物的首要关键词;而如何看待《水浒》的“忠义”观,则成为一个延续400多年的老问题。明代评价《水浒传》的两位神奇人物——怪人李贽和怪才金圣叹的“忠义”观就截然不同。李贽认为:“则谓水浒之众,皆大力大贤有忠有义之人可也,然未有忠义如宋公明者也。……独宋公明者,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3]而金圣叹则持反对意见:“施耐庵传宋江,而题其书曰《水浒》,恶之至,迸之至,不与同中国也。而后世不知何等好乱之徒,乃谬加以忠义之目。呜呼!忠义而在《水浒》乎哉?”[4]今日来看,《水浒传》中以宋江为代表的忠义观带有浓厚的帝制忠君意识,是维护统治者权益的精神工具,它最终导致了梁山泊众好汉走向人生的悲剧性结局。

一.宋江与李逵“忠孝仁义”观的不同

水浒寨头领宋江是一位“忠孝”的典范,《水浒传》第十八回宋江首次亮相时的文字描述是:“为他面黑身矮,人都唤他做黑宋江;又且驰名大孝,为人仗义疏财,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时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赒人之急,扶人之困。以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5]可见孝义黑三郎的名望远近皆知、众人认可。不过,从本质上说宋江是一个不折不扣热衷于功名利禄的封建官吏,他的孝道及义道完全是为了忠君这一最终目标而设定的。宋江结识绿林好汉,纵使其行为中具有劫富济贫、仗义疏财的一面,但其阶级出身从根本上决定了处理问题的出发点与利益选择。宋江迫于无奈落草梁山不过是苟且之举,自然不肯明目张胆与朝廷抗衡,他处心积虑地暗自思量好坐上梁山泊第一把交椅、招贤纳士聚四方好汉,尤其是由朝廷分化出来的官员,大展招安宏图,最终达成目的。因而,身为依仗官家吃饭过活的人,宋江念念不忘的“忠”仅仅是忠于朝廷而非忠于梁山,

《水浒传》中与宋江阴沉性格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单纯率真的黑旋风李逵,他对及时雨宋江充满盲目崇拜,寸步不离这位“忠义双全”的义士哥哥。金圣叹用孔孟的“忠恕”之道来对比宋江与李逵二人的“忠孝”观,他说:“能忠未有不恕者,不恕未有能忠者。看宋江不许李逵取娘,便断其必不孝顺太公,此不恕未有能忠之验。看李逵一心念母,便断其不杀养娘之人,此能忠未有不恕之验也。”金圣叹特意指出了宋江为人之险恶:“此书处处以宋江、李逵相形对写,意在显暴宋江之恶,固夫论矣。独奈何轻以忠恕二字,下许李逵,殊不知忠恕天性,八十翁翁道不得,周岁哇哇却行得。”[6]李逵对宋江的忠心是死心塌地更兼缺乏理性,只有宋江提出招安一事他不愿言听计从。《水浒传》第七十五回里,李逵听闻招安便当堂高呼“招甚么鸟安!”见了朝廷的诏书夺来扯得粉碎,揪住陈太尉、李虞候便打,当堂高呼:“你那皇帝,正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倒要做大。你的皇帝姓宋,我的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着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的官员尽都杀了!”[7]性真率直的李逵自然揣度不出宋江的险恶用心,他一心认定只有宋江当皇帝才是上上策,却不想自己此时竟成了这位“忠君”首领走向招安之路上的死对头,由此埋下最终被其赐以毒酒的祸根。

宋江时时将“仁义忠信”挂在嘴边,不仅成功召集了一批忠肝义胆真英雄,而且实现了成为山寨之主的愿望。宋江初上梁山便使得原首领晁盖明白自己将被架空,为保住第一把交椅不得不下山进兵曾头市而失利。晁盖死后,宋江深知卢俊义不敢做头把交椅,因而故意推让,直至义士们一再恳请他继命方休。公孙胜料见梁山格局不日会被宋江搅乱,便欲离水浒寻机下山,不想宋江竟派李逵、戴宗千里找寻而来,此皆种种不义之举。在宋江眼里,一切与招安忠君计划相背离之事皆可玩弄于股掌,一切阻碍个人政治权谋实施之情尽可抛之身后。忠义堂前“替天行道”的大旗只有一个假“义”在支撑,纵使众兄弟们同心共命,旗杆也早晚会断在宋江手里。

对李逵的“仁义”与宋江之“仁义”进行对比,可以明显看出李逵心粗鲁莽而真诚实在:他爱恨分明、仗义行侠,与众兄弟们慷慨结为一气。虽然李逵并非水浒寨中最受爱戴者,却以性真直率的特点赢得了人们的喜爱。李逵“杀人放火恣行凶”,性格特征中并无“仁”字一说,从本质上就不同于宋江一类虚伪儒雅的所谓君子。相比于宋江的“假义”,李逵的“真义”似乎才应证了“替天行道”的原意,彰显了天下好汉们啸聚山林、行走江湖的致真特质。梁山泊之“义”本身带有一定的平等意识,虽然石碣受天文,英雄排座次有了各自的名份,但贯通同一等级的好汉们心中“义”的理念却不分高下次序,它将李逵此类人的命运串联在一处,据此树立他们共同的信仰:“仗义疏财归水浒,报仇雪恨下梁山”。

二.“替天行道”与“忠义双全”的悖论

《水浒传》第四十二回写九天玄女交付宋江三卷天书,娘娘法旨道:“宋星主,传汝三卷天书,汝可替天行道,为主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去邪归正,他日功成果满,作为上卿。”[8]对此有学者提出:宋江本依恋权势,不愿随江湖强盗们落草,只是在九天玄女帮助下死里逃生且又得三卷天书,知乎自己为“星主”,死心塌地上梁山,开始了替天行道之路。此觀点令人难以认同,因为“替天行道”的基础是以“义”为根基,而“义”的社会理想层面是要梁山泊好汉们反抗黑暗,劫富济贫,扭转现实中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使其趋于平等。这就意味着起义军与朝廷势必处于不可调和的对立面上,自然与宋江的价值理想大相径庭,因而“替天行道”是宋江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帝制社会的统治阶层不会允许“替天行道”者的出现和掌权。

梁山好汉们同样被冠以“忠义双全”的社会期望和理想特质,可惜忠义的内涵不一,相互对立,二者很难两全。“忠”的伦理道德规范是要梁山义军拥戴朝廷,尽忠臣效国之力;“义”却要求绿林好汉揭竿反抗,尽侠肝义胆之心。是故要忠就要舍义,取义便会不忠;二者相互矛盾,两相难调。水浒一百零八好汉的性格特点同样是在这种矛盾对立与抗衡中曲折发展起来的,《忠义水浒传》的“忠义”之名,其所指实非对待同一事同一物同一人的忠义,而应暗示“忠”、“义”作为水浒好汉们共有的性格特点,在同一人身上无法面面俱到。从全书叙事逻辑上看,忠义之名貌似贯彻始终,实则始终不能完美贯彻,它并没有固定的所指:在宋江眼中,“忠”是矢志不渝地效忠朝廷;在李逵眼中,却是忠于宋江这名精神领袖。同样,“义”于宋江是假冠以名替“忠”铺路;于李逵则是真心诚意守护水浒大义。“忠”、“义”无论在个人还是群体,段落故事还是全书叙事中总是处于此消彼长的动态平衡状态下,却无一例外地无论居何处办何事都不能“双全”。

依仗忠义观的不同,我认为水浒义士可分两派:一派是与宋江同心者,即表面不赞同招安而内心渴望招安之众,他们多半是由朝廷派来降伏梁山泊众人归顺却战斗失利从朝廷分化出来不得不暂时归于水浒之人,或虽不视绿林好汉为敌不与其争却遭受引诱及被迫逼上梁山之人,如卢俊义、呼延灼、燕青等。将此等人视为与宋江同心者,一是因为他们曾经共同尽忠于国君,其思想中有浓厚的封建等级色彩,这与地道的梁山好汉行侠仗义的江湖精神无法匹和,即使身入水浒,心依然在庙堂。二则因其忠君思想在不同程度上与梁山英雄的尽义思想产生了碰撞冲击,在“忠义双全”的背面瓦解“义”的价值体系。其实宋江内心的想法便是借此类人物为日后顺利招安铺设通道,他知道如果梁山泊聚集的只有草莽英雄,自己招安的意图恐怕未必能够实现;而有了被迫离弃朝廷勉强落草的同病相怜人,招安成功的几率就大大增加,自己也不再是拥护忠君思想的孤家寡人了。

与此对立,另一派是与李逵同心者,即坚决不愿招安却被迫依命招安之众。他们多半是地道强盗出身、甘愿落草梁山之人,或因被朝廷陷害、为世俗所累,不得不找寻一权且规避之处而最终情愿留守梁山之人,如林冲、武松、鲁智深、花荣、柴进、李逵、刘唐、阮氏三雄等。与李逵一样,这些人思想中“义”的比重明显高于“忠”,他们讲兄弟义气、知恩图报,申张正义、奖惩分明,侠肝义胆、豪气万丈,一心为使梁山泊成为天下失路英雄汇集之地而奋斗。但是他们的理想碍于“替天行道”法则在社会现实中的局限而无法实现,反而成为宋江一派人政治手段下的牺牲品。李逵性情简单胸无谋略且不说,就连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等心思缜密之人揣测出宋江的招安思路也对现状无可奈何。李逵一派的义气英雄尽管树立了梁山泊典范的正面形象,却不可避免地受宋江派的控制与要挟。由于两派人物内在的世界观矛盾和“替天行道”与“忠义双全”的悖论,与其说水浒全伙好汉受招安后走上了不回头的下坡路,倒不如认为招安前夕梁山泊就已经祸起萧墙了。

三.取“忠”必然舍“义”的悲剧性结局

从水浒“忠义双全”的理想模式观照取“忠”舍“义”的必然结局,只看宋江与李逵的命运便可得知。宋江与李逵相遇时已是远近皆知的孝义黑三郎、四海扬名的山东及时雨,而李逵仅是江州一个小狱卒,因生性顽劣、粗暴无礼被人唤做“铁牛儿”。初次相见,李逵是靠“义气”与宋江一拍即合,随着李逵历经劫刑场、上梁山、赚朱仝等种种事件,他对水浒寨的感情越来越深,对深得人心的宋江亦是盲目地狂热崇敬、左右相随。慢慢地,这种最初由“义”而結识并维系二人关系的纽带逐渐被“忠”所取代,悲剧色彩随之渐渐蔓延、伸展。宋江深沉老练而精于世故,但却万万没想到当招安大业费尽心力操办完成后,自己会因高俅所赐的一杯毒酒而亡。《水浒传》第一百二十回写道:“宋江已知中了奸计,必是贼臣们下了药酒,乃叹曰:我自幼学儒,长而通吏,不幸失身于罪人,并不曾行半点异心之事。今日天子轻听谗佞,赐我药酒,得罪何辜。我死不争,只有李逵现在润州都统制,他若闻知朝廷行此奸弊,必然再去哨聚山林,把我等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9]

由于宋、李在政治主张上存在根本分歧,宋江深知忠心耿耿的李逵一旦过了可以被自己利用的期限和范围,就立刻会由工具变为威胁。当命运已成定数,宋江首先想到的便是李逵留在世上倘若蓄意造反会毁坏自己一世清名,故而下定决心置其于死地,为保全自己之“忠”而恣意骗用李逵之“忠”,遂骗其饮了毒酒。李逵得知实情后垂泪道:“罢了!生时服侍哥哥,死了也做哥哥部下的一个小鬼”。[10]李逵埋葬母亲尸骨时曾大哭一场,又因被自己最爱戴的兄长毒死而垂泪,前后两哭,忠极孝极。这位有着铮铮铁骨忠义魂魄的英雄好汉,一生驰骋于战场,血刃板斧,杀人如麻,最终换来的是被梁山兄长亲手毒杀的结局,取“忠”而舍“义”。可以揣测,或许李逵直到临死方才意识到自己对宋江的忠诚早已扭曲为“愚忠”,他早已将宋江混同于一个崇高的精神信仰看待,于是自然不可能记恨;只道一声“罢了”,便是对自己追随宋江一生命运的了然。多年来他把自己唯一的赤胆忠心尽献与宋江,回首才知这片忠心早已沦为“愚忠”,可悲可叹。

绿林好汉们在水浒寨的小环境下忠于宋江,此为“小忠”。从单个人打家劫舍到合众下山对抗顽敌,平日里好汉们在宋江统领下欣然自足地过活不在话下,他们对宋江的“忠”也带有一定依赖色彩。自梁山英雄排座次后,天罡地煞皆已聚齐,宋江招安计划日益浮出水面,他性格中忠于朝廷的一面愈加显露,此为“大忠”,即忠于当时社会的统治者。星主既舍“义”而尽“忠”,身为群星的好汉们怎敢违背首领意志?一旦违背首领之命,支撑梁山内部的伦理价值体系就会先行倒塌,因而此时对宋江的“小忠”不得不服从对朝廷的“大忠”了,哪怕招安绝非英雄归正,而为英雄末路。既取“忠”只得舍“义”,在面对招安的形式逼迫下,“生生相舍、世世相逢、永无阻断”的兄弟义气和代表着社会正义的力量彻底地被“忠”所瓦解,梁山队伍为实现全忠而义毁人亡、兄弟离散。这种取忠舍义的必然结果并非宋江一手操控得了的,而是帝制时代政治构架造就了他坚守“大忠”的先天“基因”,是宋江思想渊源深处安身立命坚不可摧的基石。

纵观《忠义水浒传》全书,从“洪太尉误走妖魔”始至“宋公明神聚蓼儿洼”终,以“石碣受天文、英雄排座次”为中心点所串联的主线上,人们不难发现:“忠”的思想开始并不强烈,而随着情节发展越来越浓厚(尤以受招安、征大辽、平方腊为最甚);反之,“义”的色彩在前五十八回的英雄好汉个人传奇中鲜明夺目,自朝廷开始向梁山泊出兵后便愈发黯淡低沉,平方腊归来时几乎完全消失,直到吴用、花荣二人在宋江、李逵墓前行义自缢,“义”的光芒又一闪而现,却最终逃脱不了坠入黑暗的定数。因而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取“忠”舍“义”是水浒故事和梁山泊好汉的必然结局,在阶级社会的价值体系下,“忠”与“义”的不可调和根本无法打破。

四.结语

《忠义水浒传》虽然将“忠”“义”二字作为全书理想与行为的最高主张,梁山泊一百单八好汉虽然高举替天行道的大旗,力图践行忠义双全的理想,但是在故事情节安排及人物形象刻画上,《水浒传》的文本叙事逐渐显现出由“义”向“忠”之变迁。水浒人物“替天行道”、“忠义双全”的理念在历代创作者心目中的价值,是为了给平民百姓及困厄环境下的人们寻找人性的关怀和鼓励。然而,“忠义”观根本不可能成为谐和一体的实践,它既不能改变阶级社会劳苦民众的命运,更无法承担拯救衰没王朝的使命。自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后,绿林好汉们的集体意识便越来越趋向于接受朝廷招安;随着征大辽、平方腊,宋江等人的行侠仗义精神越来越淡薄,封建忠君思想越来越浓厚,言行越来越受到符合统治者权益的国家观念控制,并最终导致梁山泊众人的悲剧性结局。

参考文献

[1]胡适.水浒传考证[A]//胡适,编.胡适文存1[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3:280.

[2]胡适.水浒传后考[A]//胡适,编.胡适文存1[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3:400.

[3]李贄.忠义水浒传序[A]//朱一玄,等编.水浒传资料汇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172.

[4][6]施耐庵,著.金圣叹,评点.金圣叹批评第五才子书水浒传[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4,371.

[5][7][8][9][10]施耐庵.水浒传容与堂本[M].长沙:岳麓书社,2008:172、773、436、1027、1028.

(作者介绍:洪思慧,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中国文化研究院博士生,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