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民法典,环境保护风向标
2020-08-24林琪
环境 2020年8期
林琪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总计10万余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
民法典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将“绿色原则”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三编都有“绿色原则”的有关内容,其中还专章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这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依法治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脉相承,也为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理解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多名专家学者对其进行解读。
吕忠梅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我国的民法典可以称之为一部真正的“绿色”民法典。在当今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进程中,中国民法典无论“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都是真正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具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的“绿色”可以从三方面体现。第一,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了“绿色原则”,为后面各分编围绕着“绿色原则”加以贯彻提供了基础。第二,民法典三个分编分别对于“绿色”制度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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