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事隔25年后的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2020-08-21
路透社
路透北京8月21日 -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2015年中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以来,相关实施条例在事隔25年后的再修订。
现行《条例》于1995年发布施行,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使得修订历时十年的新预算法已终于在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但相关实施条例的修订却迟迟未能同步。
中国财政部官网刊登司法部、财政部负责人周五就修订《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提问。《条例》修订的主要原则:一是体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将预算法实施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法治化;二是细化明确预算法有关规定,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满足预算管理实际需要,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对预算收支范围、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97条,对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在规范预算公开方面,条例细化转移支付公开内容。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明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需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细化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内容。
《条例》从四个方面对政府债务管理作了规范:一是细化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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