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规范与创新并举 增强合作社服务能力
2020-08-21
农村经营管理 2020年8期

浙江省乐清市自2019年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市以来,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的试点方案和市领导要求,乐清市加快部署试点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市推进试点取得新突破。
一、紧抓要点,力争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完善农民合作社清理整顿机制。在2019年开展的农民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民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机制。针对农民合作社“准入零成本与退出高成本”,联合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税务注销登记、市场监管注销登记的简化程序,降低或免除农民合作社注销过程中的费用。拟出台《乐清市农民合作社准入规范与简易退出指引》,进一步完善农民合作社退出机制。目前已依法启动清退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386家。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合作社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工作,进一步组织、引导“空壳社”自愿注销。
深化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示范性创建。探索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前置辅导机制,引导以户或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从源头上规范农民合作社建设。完善农民合作社登记信息通报制度、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录证明制度。以健全成员管理、财务管理、生产标准、盈余分配等制度为重点开展规范化、示范性农民合作社“五星”联创。2020年底前,面向所有规范化、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成员开展农民合作社法律培训。

积极搭建农民合作社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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