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性雕塑在城市景观设计中的文化诠释
2020-08-21王路明王淮梁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
王路明,王淮梁
(安徽工程大学 艺术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一、城市景观建设中的公共艺术
(一)公共艺术概述
公共艺术一般是指由政府及社会资金支持,由艺术家为某个既定的特殊公共空间所创作的作品或设计。西方公共艺术源自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欧洲等发达地区;20世纪90年代中期引入中国大陆,其根本属性和特质还是社会、公共领域、生活中的艺术[1]。任何物质载体或语言所传递出艺术的某种价值都是以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前提的,公共艺术的表现形式虽各不相同,但其“公共性”都是一致的。所谓公共性,即包含了征集、事务管理、公共经费的相关性,以及相关受众的参与性和决策的民主性这一整套艺术创作的运作机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促使“城市形象塑造”及“城市营销”概念的兴起,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及景观设计成为普遍需求。在此进程中,公共艺术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它的创作和实施是雕塑家、建筑师和景观设计师的通力合作,也是艺术学、社会学、建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体现。
(二)地域性公共艺术的内涵
早在2011年,我国一些较发达城市已经开始对公共艺术规划进行研究,但一些中小型城镇仍然处于“应景”状态[2]。要想规划好城市公共艺术地域性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地域性含义。地域性是在限定自然环境和地区文化意识形态中特定时间与空间状态下的结合体,地域性公共艺术则是指这一相对明确的地理边界内独具特色与特征的公共艺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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