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生命危机行为探析
——基于生命观的视角
2020-08-21李英华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心理
李英华
(太原学院 教育系,山西 太原 030032)
一、问题提出
2019年4月,“涉嫌弑母的北大学子吴谢宇被抓获”这一消息令公众的目光再次高度聚焦于青年生命危机行为。生命危机行为即关乎生命的危险或过激行为,是指“个体因遭遇超出自身应对能力及掌控资源的事件或境遇,心理与生理压力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缓解而导致行为、情感认知等方面的功能失调,进而发展为以伤害自己或他人身体甚至生命为目标的危机行为”[1],具有很强的社会负面影响。研究认为一些青年“往往轻易做出动拳动刀下毒设套等行为,伤害甚至夺取他人的生命,或者做出自伤甚至自戕的极端行为”[2]6,这种行为是他们“破解困境、纾解烦闷、发泄不满的最为便捷的方式,如同在电脑键盘上按下‘delete’键一样顺手”[3]。
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明确指出:要“加强源头预防,注重对青年心理健康问题成因的研究分析,及时识别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及干预机制”。而非常极端的心理健康问题,即青年生命危机行为的预防更为任重道远。已有研究从多个角度入手解析青年生命危机行为的成因。有学者将视角聚焦于行为实施者本身,认为生命危机行为的发生是因为当事青年“人格塑造能力欠缺、遭遇学业与人际压力以及两性情感纠葛”[4],发生此行为的“个体多为偏执型人格,具有攻击倾向的心理防御机制,并且当事青年存在认知障碍、不健全的情绪处理系统和软弱的意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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