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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小古城村创新“四议工作法”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与实践

2020-08-20段丽丽金伟东

时代人物 2020年7期

段丽丽 金伟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早在2005年1月4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到小古城村考察调研时,就叮嘱道:“村里的事情要大家商量着办,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十余年来,小古城村以习总书记思想为法宝,以“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为着力点,以规范化为路径,围绕“议什么、谁来议、怎么议、议的效力”四个环节,探索形成协商民主“四议”工作法,推动小古城村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村集体经济可分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生态村、全国文明村、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80余项荣誉。主要做法如下:

一、议什么:编制议事目录,做到应商尽商

该村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平台、不同村民小组的不同需求和特点,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五个方面,研究确定了20条议事协商目录,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本村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制定“三议三不议”原则:重大社会公共事务要议、管理事务要议、建设事项要议,违背法律政策的事项不议、违背公平正义的事项不议、违背公共利益的事项不议。

二、谁来议:利益相关主体全覆盖,做到应参加尽参加围绕如何更好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问题,该村于2018年成立村民主协商议事会,村党委书记兼任议事会主任,组织委员兼任副主任,其余三个委员是村内有威望且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协商工作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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