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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个人数据权的法律保护

2020-08-16孙金海

商情 2020年37期

孙金海

【摘要】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有机遇也有挑战,海量个人数据的合理使用可以使大众享受到优质便捷的生活,带动经济增长。法律作为制度保障,要为个人数据权进行保护,规范数据控制者的行为。面对当前现状,我国亟须制定出一部个人数据保护法,适应新时代需求,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公民财产。

【关键词】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法;立法保护

一、数据权的概念

数据权是一种在互联网络发展之下产生的新兴权利,近年来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赛博时代,数据作为存储个人信息的介质,包含了大量的公民隐私。只要在网络上,一切行为都由数据记录并保存。数据权保护的权益是个人数据(信息),在互联网时代,对个人数据也应当重新定义。从1980年世界范围内第一部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发布的《隐私保护与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指导方针》到2016年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都将个人数据的“可识别性”作为数据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在对个人数据的定义中加以强调。笔者认为,数据权不仅包括具有可识别性的生物数据,如指纹、面部信息等,也应当包括公民在互联网上被储存的一切行为数据。因此在本文中将数据权定义为“民事主体享有未经本人同意不被他人收集、利用和公开个人数据的权利”。

二、实践中典型数据权侵权行为

(一)用户不能行使数据自决权

世界各国可借鉴的立法中,都将个人数据自决权作为数据权的基本内容,由权利人自己决定自己的数据能否被收集,以何种方式收集以及何时进行收集;决定对自己的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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