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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08-14王占锋

青年与社会 2020年21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摘 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制度基础、制度优势、制度效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个基本关照维度。坚持和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可靠制度基础;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优势;维护和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发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效能的关键。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总目标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以专题的形式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战略,彰显了新时代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追求和抱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布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两个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坚持好和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一、坚持和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及其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一个国家制度体系及其执行效能的现代化。中国社会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后取得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从根本上看是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为代表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具体制度相嵌套互补的制度体系。以以上制度体系为基础,中国特色治国理政逐步迈向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习近平同志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1]从制度演进上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打牢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桩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伟大创造,既汲取了我国政治传统中“大一统”、“因俗而治”的治理精华,又摒弃了传统民族治理问题上“统而不强”、“分而治之”等陈腐做法;既借鉴了原苏联和西方国家在民族治理中关注不同民族诉求的合理因素,又抛弃了诸如民族自决等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极端做法,推动了我国社会管理制度由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迈进。从制度实践上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很好适合了我国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分布特点,历经革命、建设、改革时期日臻完善。从1931年瑞金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提出少数民族要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到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实施,再到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认,最终在1955年、1958年、1965年分别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是“飞来峰”,是在我国民族治理实践中形成的,是我国政治制度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从制度理论上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科学社会主义为红线,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为指导,是社会治理理论、国家政权建设理论和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具有制度理论的先进性和超越性。从制度功用上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最初提出到成功实施始终以促进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为主旨,在新时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又很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对于在各民族中强化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历史和现实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坚持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有了制度根基,巩固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有了制度保障。

二、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优势

当今世界国家之间的竞争从根本上看是制度之间的竞争,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最大的优势是确保自己的制度优势。在“西方之乱”和“东方之治”的鲜明对比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无疑是我们打出的闪亮名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不仅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且要不断增强其发展性和创新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证。”[2]制度是规则或规范的总称,稳定性和程序性是其重要特征。制度与产生制度的条件之间不会总是处于完全耦合的状态,随着条件的变化,原有制度的优势和红利也难以保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民族地区社会的主要矛盾也转变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新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新变化,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要与时俱进、随势而新。在保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制度理念和实施框架不变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短板部分和弱项部分。如进一步强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党的全面领导地位,提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运行中的科技支撑,提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精细化的制度供给水平,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健全,始终保持自适应和自洽状态,从而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优势保证。经过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尽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初步完成了“奠地基”和“起房子”的任务,制度优势已充分彰显,但“任重而道远者,不择地而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给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3]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必将展示更大的制度优势。

三、维护和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效能

治理体系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基础,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释放的治国理政潜能。静态的治理体系不会直接活化为治理能力,治理能力还需要进一步体现其治理效能。能够释放制度效能和充分释放制度效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标识和最终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全党全社会要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这就告诉我们发挥制度效能的前提是要坚持制度自信,自觉尊崇和维护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历史文化传统、符合我国国情、得民心顺民意、行得通有效率的制度,来之不易,弥足珍贵,需要衷心拥护和坚决维护。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就要求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执行和执行监督,切实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到实处。要实现维护和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要求,首先要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坚持强化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4]建国70余年来,中国共产党依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依托,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在民族自治地区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各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民生质量大幅度提升的成绩,坚持党的领导功不可没。其次要善于借助现代科技来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维护和执行。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会治理体系……”借助科技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发挥民族自治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效能已是未来大势所趋,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将为民族自治地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核心技术支撑。以上实施才能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政治效能,规范民族地区依法治理的法律效能,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改善民生的经济效能,形成民族平等团结、和谐互动的社会效能,塑造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心理效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智慧和制度文明的集中体现,是我国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夯实了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基础,维护和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发挥其制度效能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以此为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擘画的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就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05页,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

[2] 赵承,霍小光,等.筑牢中国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N].人民日报,2019-11-07.

[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01).

[4]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基金项目: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研究项目“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简介:王占锋(1971- ),男,河南新野人,博士,教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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