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的歌、舞、戏
2020-08-13田少林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20年3期
田少林
摘要:本文就中国戏曲中的典型人物与表演的和谐统一为研究主题,就如何全面展现戏曲演员表演能力进行思考。
关键词:戏曲;表演艺术;文艺;舞蹈
中图分类号:J809.2;J7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 (2020) 09-0150-01
戏曲演员必须有非常全面的“功夫”,这个“功夫”包括三个方面:歌、舞、戏。只有能歌善舞会演戏,才能成为合格的戏曲演员,可以说演出是“演员、歌唱家、舞蹈家三位一体的艺术。
“无声不歌,无动不舞”,这是戏曲表演的一大原则。这个原则的出发点就是“美”-一戏曲艺术追求的“直观美”。最典型的例子是,《贵妃醉酒》中所表达塑造的杨玉环醉态,在戏曲表演中,都是经过“美化”,进行艺术加工了的。戏曲中的喜怒哀乐,都要求在外部的表现上悦耳悦目,所以“歌”与“舞”是中国戏曲的灵魂。
既然戏曲是“以歌舞演故事”,那么,为什么演了一代又一代的故事,观众己熟悉了的故事,人们还是百看不厌,百听不厌呢?这就是中国戏曲的独特魅力。
有人说,没有舞蹈,就没有中国戏曲、这话不无道理。戏曲所强调的“手、眼、身、法、步”,都是舞蹈化了的,她的一系列程式,如圆场、走边、起霸、亮相、打出手、等等,甚至一招一式,也都是舞蹈,面且都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戏曲的唱,讲究“字正腔园”、“有板有眼”,讲究“味儿”,这也都适应了戏曲观众的审美情趣。
中国戏曲中的舞蹈在其历史发展形成过程中,形成了独特、鲜明的具有东方特色的艺术风格。“神韵”是中国戏曲追求的最突出美学特征。
“神韵”是一种令审美主体在精神、意志上所为之一振的,可感而不可及的一种出神人化、超凤脱俗的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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