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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生:一填志愿定就业

2020-08-13

求学·文科版 2020年2期

定向招生是指国家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这些地区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

1. 定向生方向

目前招收定向生的院校大部分是中央部属高校,定向的地区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定向的地点包括矿区、油田、劳改劳教场所等,定向的艰苦行业包括农业、林业、地質、能源、建材、气象、国防军工等。

2. 定向生志愿

定向生志愿只能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定向就业招生以个人定向志愿为准,考生不再与定向单位联系,不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即视为愿意到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单位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即可。如果考生入学时拒签协议的话,就会被取消录取资格。

3. 定向生录取

录取定向生,一般与录取非定向生执行同一录取分数标准,考生的高考成绩须在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方能被录取。如果院校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可在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择优录取。

4. 定向生的权利和义务

大部分定向生免交学杂费,并根据学习和表现情况享受定向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经定向单位同意也可以读研究生。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含见习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拒绝去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的,须退还所得的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增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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