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同质,或先锋的意义
2020-08-06徐兆正
福建文学 2020年3期
徐兆正
在《文学史上的象征主义概念》一文里,韦勒克曾经描述过弗里茨·斯特利希研究文学的方式,后者用“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的两分法,试图概括迄今以来文学历史的此起彼伏。实际上,这一做法也并非由斯特利希首创,在爱克曼辑录的歌德谈话录中,歌德就曾对诗歌进行过如是区分——古典诗看重客观的现实世界(现实主义),浪漫诗观照主观的内心世界(浪漫主义)。现实的或浪漫的,还是席勒所说的素朴或感伤的同义语词。
韦勒克对此并不满意,在他看来,对文学创作中两种根本倾向做出的共时性划分,不仅“无法说明文学时期的概念”,反倒将“文学变成了一种统一的类型”。基于此,他也同样难以认同卢卡奇对现实主义的高举,因为这样做的后果只是产生了两类文学:现实主义与非现实主义。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后者被进一步以讹传讹,界定为一个概念:现代主义。照此标准,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便是属于现代主义文学的短暂时期。如此感性归类的恶果,则未免贻害至今。首先,由于研究者已经习惯了用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对抗性思维去辨识当下的文学图景,言论的杂多与言说的失语几乎同步发生;其次,写作者也因視域的受限而再难向前回溯或向后预估,仿佛现实主义以前的文学历史只是一部大而化之的古典文学史,这又进而导致了它们指认自身所处位置的困难。质而言之,两者都缺乏一种文学史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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