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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创新变革之探

2020-08-06肖金

装饰装修天地 2020年16期
关键词:验收行政执法

肖金

摘    要:工程实施时,质量贯穿于整个过程,质量监督可以达到两个目的,第一是确保建筑在合理使用期限内达到合格标准。第二是控制和减少工程中出现的意外,建筑工程是一个极具危险性的工作,工程事故时有发生,如果对工程的质量严格把控,那么事故出现的几率就会因此降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不是单纯的监管,它会被很多因素所影响。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竣工备案;行政执法;监督模式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进入最为活跃的发展时期,为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1983年,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标准局,下发了关于试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的通知,提出强化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1984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建立有权威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多年过去了,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改革适应新形势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笔者总结工作以来的经验体会,从自身对质监工作的思考,认为我国的质量监督工作应当进行适当的创新与变革,以适应当前建筑业的发展需要。

2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方式的变化

2.1  “三到位”模式

在核验制阶段,质量监督工作内容主要是核查相关企业的资质及营业范围,检查其工程质量或产品质量,核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等工作。质量监督大都体现在微观上、具体的工作,如对工程重要隐蔽部位和工序进行检查检验,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核定质量等级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三到位”。

2.2  “三抽查一到位”方式

在备案制阶段,质量监督工作开始由原来的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方面,质量监督工作开始注重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2010年以前,质量监督主要依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等。对于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主要仍体现在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活动进行监督。2010年,住建部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等。这时的监督工作不再强调“三到位”,而是“三抽查一到位”。

2.3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是对国家简政放权总要求和“放管服”改革的切实响应,对质量监督工作方式产生了巨大的转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改革要求,住建部、安徽省住建厅相继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法,使监督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规范。另外,审批改革制度实施的联合验收则不应再由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因此,质量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应该体现在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抽测。这时的监督工作只有“三抽查”了,监督工作方式则转变为“双随机一公开”。

3  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

3.1  新形势下建筑行业发展的特征体现

当前,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一日千里、建筑技术革新日新月异,现阶段建筑业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一是规模体量大,现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大面积居住区、建筑群比比皆是;二是新技术应用广,高强材料、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三是施工难度大,现代建筑不断趋向于高度更高、跨度更大、形式更灵活、功能更强大等要求,建筑施工难度越来越大;四是质量要求高,由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国家提出的高质量发展,都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是建设速度快,由于我国的人力资源丰富、施工技术发展快,建设速度也就非常快。

3.2  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

新形势下建筑业发展的对质量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求知识面广。建筑业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更新,要求质量监督人员也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二是要求专业度精。只有精通的专业技能才能保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保证建设一个又一个的优质精品工程。三是要求执行力强。现在质量监督是全方位的,涉及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如果质量监督工作人员没有很强的执行力,质量监督工作指令就得不到有效落实,就会使质量监督流于形式。四是要求频效率高。现在施工速度越来越快,如果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抽查频率每三个月抽查一次,规模小一点的工程差不多就快结束了,就会造成监督工作的严重缺失。因此要保证高频率、高效率的质量监督[1]。

3.3  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方式的创新变革

为了适应当前建筑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需要,必须进行质量监督方式及工作思路的创新变革。一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方式。保证监督行为的随机性和监督效果的公正性,也能有效保证监督的廉洁性。二是突出事后监管的简政放权理念。弱化事前控制、减少不必要的事前审查,减少乃至取消工程质量监督的报监资料审查工作,加强事后监管工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现场,更多地采取在责任主体验收后对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进行抽测验证和监督核查,既能保证质量监督真实有效,也能促进责任主体主动履责。三是坚持违法必究的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为担任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拥有行政执法权力的质量监督机构,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手段,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加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4  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改革探索

质量监督机构自成立以来,事业单位的性质基本一直未变,财政经费依然紧张,执法地位不断降低,执法职能不断弱化,给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了适应国家机构改革趋势,适应国家社会治理理念,更好地体现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机构也应该进行深化改革调整[2]。

4.1  从工作岗位属性着手进行改革

取消单设质量监督机构,合并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的监管职能,作为建设行政主管的内设机构。一方面可以实现人力资源共享,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也可实行综合检查、减少企业负担。

4.2  从城市管理执法范畴进行改革

将质量监督机构作为城管监督执法主体或纳入联合执法整体,强化质量监督工作的执法属性,使得质量监督工作更具有威慑性,质量监督的效果会更加显著,另外也能体现城市综合管理从规划到建设的全面全过程实施[3]。

5  结论

简而言之,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质量监督机构的单位性质和法律定位一直与监督工作不相适应,使得质量监督工作开展受到一定的掣肘。必须对当前的质量监督进行深化改革,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才能真正发挥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切实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管理模式创新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20(17):129~130.

[2] 赵永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与改革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7(8):106~107.

[3] 何運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现状分析与改革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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