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知识大讲堂
2020-08-03
工会博览 2020年19期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一些知名企业爆出的裁员信息受到社会关注。但企业并非可以任意进行经济性裁员,而是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务院于2019年12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规范了企业裁员行为,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那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经济性裁员”。
1.经济性裁员的概念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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