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理短板的思考和建议
2020-08-01刘双柳徐志杰王志凯
环境科学研究 2020年7期
关键词:能力
程 亮, 张 筝, 孙 宁, 刘双柳, 陶 亚, 徐志杰, 王志凯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管理中心, 北京 100012
危险废物是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其贮存、收集、转运和处置等需要遵循特别规定[1-2].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一类(HW01),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3-4],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处置不当有可能引起疾病传播或相关公共卫生问题[5-6]. 疫情期间,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口罩、防护服以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均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我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起步晚,2003年“非典”疫情是推动我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走向规范化的分水岭[7-9]. 同年国家批准实施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10](简称“《规划》”),大幅提高了我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化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11-12]. 但现有研究表明我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依然面临较大的挑战[13-15],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仍有待提高[16]. 近10年来制造业迅猛发展,地区产业分布差异导致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和分布发生较大变化,《规划》建设的处置设施布局和能力难以满足要求. 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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