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构建思路
2020-08-01王夏晖魏长河
环境科学研究 2020年7期
张 筝, 程 亮, 王夏晖, 卢 然, 魏长河, 雷 梅*
1.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 100012
2.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北京 100101
3.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0049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及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大类[2]. 较之常态下,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大、感染性强、成分复杂,需要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具备充足能力及快速响应.
2003年“非典”疫情后,我国颁布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简称“《设施建设规划》”),以地级市为单位逐步建立了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模式,同时也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构建了坚实防线[3],覆盖全国范围的处置体系在汶川地震[4]、H1N1疫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医疗废物风险防控做出了决定性贡献. 近年来,《“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简称“《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均要求建立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的建立进程,2020年4月29日审议通过的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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