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体育场馆公私合作模式的风险评估与管控研究
——基于AHP-模糊综合评价法
2020-07-31焦长庚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评价
焦长庚,戴 健
(上海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8)
随着我国不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公共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平稳实施,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等板块的融合发展模式得到驱动,但人民日益高涨的多元化和多层次体育锻炼需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之间依旧存在矛盾[1]。同时在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供给领域中,政府行政机构的资金投入与消费税收等问题已开始浮现,加之我国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对体育场地设施的要求开始增高,目前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状况与全民健身的实际需求并不相匹配,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尝试创新公共体育场地服务的运行发展方式,一些地方行政机构筹备引入公私合作项目来投资管理大型体育场馆,并以企业化或者半企业化的制度形式实施运作[2]。此外在《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要探索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采用市场化的模式,为体育场馆的创新运营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3]。为此现在包括北京2022年冬奥会主场地国家速滑馆在内的相当一部分公共体育设施已开始启动公私合作项目。
公私合作模式(也称PPP 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嵌合至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与运营,是可推动操作技术、融资能力、供给方式等方面的革新,乃至强化市场竞争淘汰机制,促进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4]。但从我国近些年公私合作项目实践来看,其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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