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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试探与博弈:中美建交第一阶段的谈判

2020-07-23薛鹏程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20年7期
关键词:正常化中美关系

[摘  要]认知分歧、战略试探与外交博弈贯穿于中美建交第一阶段的谈判过程之中。谈判前,双方在建交问题上的分歧使整个谈判历时五个多月之久。在此期间,中美两国努力开辟沟通渠道、认真确立谈判方略并进行了六次正式会谈。为避免谈判破裂,前四次会谈主要以商讨正常化后的美台关系来试探对方的“谈判底线”,尚未涉及谈判的实质问题。谈判停滞期内,双方适时做出了加速建交谈判的决定。美国在对台军售问题上主动“摊牌”,促使第五、六次谈判得以围绕实质性的军售问题展开交锋。应当说,建交第一阶段的谈判,为邓小平在谈判最后阶段以“搁置争议,先行建交”的伟大决策推动中美关系实现正常化,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关键词]中美关系;正常化;建交谈判;台湾问题

1978年5月,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的访华之旅为停滞不前的中美关系正常化(以下简称“正常化”)注入了动力。出于反对苏联霸权主义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双重需要,筹备中美建交谈判以消除误解、解决分歧,进而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成为两国政府的必然选择。从1978年7月5日谈判正式开始到1978年12月16日《中美建交公报》发表,两国共进行了十次相关会谈。前六次谈判主要由中国外交部长黄华、副部长韩念龙与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进行会谈,而后四次谈判则主要由邓小平亲自同伍德科克进行。这些谈判为理清正常化谈判期间中美关系的发展历程、剖析两国外交人员的谈判方式与谈判策略提供了有力证据,更为进一步深化中美关系史研究提供了可能。需要指出的是,中美建交第一阶段的前六次谈判为邓小平在谈判最后阶段以“搁置争议,先行建交”的伟大决策推动正常化提供了必要的前提。[1]当前,国内史学界对中美建交谈判的相关问题多有着墨①,但多依据双方谈判当事人的回忆录和口头文献进行宏观层面上的探讨,或主要关注建交谈判过程中的台湾问题,对前六次建交会谈的谈判细节和发展脉络未作充分阐述。本文依据美方解密档案及前人的研究成果,对中美建交第一阶段谈判的历史进程进行更全面的梳理,以求教于方家。

一、建交谈判前中美的认知分歧与谈判方略

一直以来,中美在考虑一系列与建交密切相关的问题时存在较大差距。随着认识的进一步加深,双方均努力开辟沟通渠道,并制定符合自身原则的谈判方略。

(一)谈判前中美两国在建交问题上的分歧。1978年6月13日,为了给即将到来的建交谈判做准备,美国国务卿万斯在名为《与中国的下一步:伍德科克的方法》的备忘录中谈及了正常化的时间与几个实质性问题。而在这些问题上,中美双方的考虑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首先,关于建交的时间。考虑到美苏限制战略武器谈判可能在年内完成,到时新一届国会可以一起审议这两个问题,万斯认为“公开宣布承认中国的最佳时间为十二月中旬”[2]。因布热津斯基跟邓小平讲过“总统准备尽可能迅速而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无意人为地拖延下去”,万斯建议在国会辩论通过限制战略武器的决议前应该提前审议正常化问题。[3]而在该问题上,中方虽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希望两国尽快建立外交关系。早在1978年5月布热津斯基访华时,邓小平就曾表示,如果美国认为建交的时机已到并下定决心满足中国的“建交三原则”(即美国从台湾撤军、与台湾断交,废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我们双方随时都可以签订正常化的文件”[4]。

其次,关于建交后的美台关系问题。万斯建议沿用国际红十字会和与哥伦比亚特区进行合作的模式来处理同台湾残留的关系。但强调进行如“原子能合作、军售和纺织贸易”等相关政府性活动时,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5]此外,万斯还表明:正常化后美方与台湾任何非官方協议均没有“两个中国”的意图,美方也不要求北京公开承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6]而中方一贯的立场是:台湾问题是正常化的核心问题和主要障碍,是美国无理干涉中国内政的产物。因此,要实现正常化,美国必须遵守中国的“建交三原则”。此外,为体现“一个中国”的原则,正常化后美国在台湾不该留有官方机构和代表,只可以保持民间往来。

再次,关于建交时发布的公共声明的问题。为保持正常化势头并减少台湾的“恐慌”,美方认为发表“建交后美国不会减少由中国‘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期望”的声明对推动正常化是至关重要的,并希望中方能重申“致力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7]。而中方则始终坚持台湾是中国神圣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台湾拥有无可辩驳的主权。对解决台湾问题,中国不容许任何国家干涉。中国如果承诺不使用武力,“实际上便切断了解决台湾问题的途径,包括和平解决的途径。我们不能承担任何义务,但努力创造条件用和平方式解决”[8]。因此,与美方的立场相对应,中国也会声明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

最后,关于建交后的美国对台军售问题。在美方看来,维持对台军售是美国在正常化问题上的“底线”,美国应该用一种“非直接”的方式与中国协商可出售给台湾武器的类型和数量。[9]此外,政府必须适时向国会表明将继续出售防御性武器给台湾的立场,以免激起民众对正常化的抵制。[10]而对中方来说,中国不可能接受继续对台军售的立场。一直以来,中国希望正常化后美台之间应该断绝所有军事联系。美国继续对台军售无疑将增强台湾的防御能力,这不仅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侵犯中国的主权,更在为两岸统一制造障碍。

如上所述,谈判前双方在建交相关问题上仍然存在着较大分歧,但两国未曾在正式场合中把各自的立场准确地传达给对方。因此,双方准备尽早通过谈判了解对方的目的与意图,化解双方的矛盾与分歧,进而推进正常化进程。

(二)开辟沟通渠道与建交谈判方略的确立。布热津斯基访华后,正常化稳步向前推进。为了谈判顺利有序进行,中美两国共为建交谈判开辟了三个沟通渠道:(1)黄华和伍德科克在北京举行正式谈判。因为在北京谈判不但利于保密,而且会使谈判进行得更加从容不迫。(2)布热津斯基同中国驻美联络处主任柴泽民、副主任韩叙在华盛顿接触。这个渠道不涉及正常化的具体问题,主要阐述国际形势和战略问题,目的是使中方确信美国同中国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的“真心实意”。(3)霍尔布鲁克同韩叙接触。这个渠道用来接收中国对台湾问题的任何抗议,目的是使伍德科克和黄华的正常化谈判不受影响,顺便防止布热津斯基和中方陷入不必要的争论。[11]

为减轻美国国内对建交谈判“高期待”的压力,并避免“支持台湾的人士联合采取反对行动”,卡特倡议采取秘密谈判的形式。早在1978年3月13日,卡特在评估对华政策为布热津斯基访华进行准备时就曾指出:“你此行的最中心战略就是让中国愿意在建交时采取秘密外交的方式。”[12]卡特宣布其访华决策后,布热津斯基马上向中方表明“为了防止泄密,只愿意参加一个由5—6名官员组成且没有媒体的陪同的小型会谈”[13],“以避免被公众贴上‘失败的标签”[14]。访华时,布热津斯基向邓小平提出建议,建交谈判“应该是机密的,不应该事先进行宣传,在保密的范围内将使某些政治复杂性降到最低,并使谈判更有可能成功”[15]。美方倡议的秘密谈判方式也得到了中方的认可,邓小平随即向美方阐明:“请你们放心,我们确信中国的保密环境比美国要好得多。”[16]

至此,双方的建交谈判策略逐渐明晰。美方的方针是在绝密的状态下,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一次只着重谈一个问题,意在摸清中方的态度,再亮出底牌。“这种策略的核心是在有节制的速度下,逐渐展开美国的建交立场,其目的是要保证谈判一次性成功”[17]。而邓小平基于外交部确定的谈判原则,也为中方拟定了总体的谈判方案,即吸引美国先阐明其建交的底线,等他们摊牌后再做最后表态。由于估计到美国对台军售问题一时难以达成协议,在谈判时中方一般不主动提出这个“敏感”的问题。但如果美方提及军售问题,中方就一定表示反对。[18]

很显然,双方都不想立即亮出底牌。这种“小心翼翼”的谈判策略延缓了谈判中“实质”问题的提出。但应当说,同时开辟三条沟通渠道的做法构筑了一种正式会谈与非正式会谈相互穿插、相互配合的谈判模式。这使得双方在谈判中既能进一步了解彼此的立场,又能在某一渠道发生争论时及时通过另一渠道进行沟通并减少误解,避免正常化谈判通道因不可预见的麻烦而关闭。就这样,建交谈判第一阶段的前四次会谈在一系列周详的安排下得以拉开序幕。

二、中美两国在前四次建交谈判中的外交博弈

1978年7月5日到9月15日,双方共展开了四次正式会谈。前两次主要是伍德科克与黄华就阐明正常化后台湾问题的性质、如何履行“建交三原则”和发表关于建交的声明等议题来试探对方的“建交底线”,并未触及建交谈判的实质问题。第三、四次会谈过后,经历数次交锋,双方的建交立场逐渐明晰。

(一)以建交后的美台关系互探对方建交底线。7月5日,中美建交谈判正式启动。伍德科克首先指出,美方“准备按照中方提出的三项条件的框架解决正常化的问题”,并提出四项议程:“1.正常化后美国在台湾的存在的性質;2.正常化时美方的声明;3.正常化后美台间的贸易关系;4.联合公报以及关系正常化的方式”②[19]。同时,伍德科克向中方建议“每两周谈一次,一次只谈一个问题,就一个问题达成谅解后再谈下一个问题,并要求保密”[20]。而黄华则重申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即“正常化后美国必须履行断交、撤军、废约三原则;在实现正常化后,美国可以与台湾保持民间交往;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他国无权干涉③;对于美方提出的议程,中方将在研究后下次答复并探讨”。会谈过后,伍德科克在给卡特的报告中称,“黄华在谈判中十分谨慎,但中方或许已经感受到了美方对提升中美关系的认真态度”[21]。

7月14日,双方举行第二次正式会谈。伍德科克摊开未来美台关系合作的框架,表明美国期待同台湾保持全面的文化、经济和其他关系。[22]黄华回应了美方的议程,并阐明了中方的谈判态度,建议美方首先全面阐述对各项重大问题的立场。[23]这些立场既包括美方对建交公报的总体看法,也包括美方对“建交三原则”的具体安排。黄华提出,正常化的主要障碍是台湾问题,“既然美方接受中方的‘废约、撤军、断交三个条件,就应将实施这三条的具体打算和对正常化联合公报的具体意见一并提出来”[24]。对于黄华的回应,伍德科克向卡特政府总结道:现阶段中方的态度并不能说明其不热衷于与美方建交,除非已经知晓美方的全部“底牌”,否则中国不会轻易做出表态。[25]

从双方的前两次会谈可以看出,中国的态度显然是想让美方把底牌先亮出来,再相应地提出评论或反建议。而美方企图就每一个敏感的问题来试探中国的反应,他们也不想过早地亮出底牌。于是,不太认可美方“渐进性”谈判策略的伍德科克向卡特建议道:“希望在下一次的谈判中向中方提供一些详细的说明,以示美方并不只是抽象地谈论双方关系。”[26]布热津斯基在研究后向伍德科克建议:下一次与中国会谈时,先谈首次会谈中美方提出的第一个议题——即“正常化后美国在台湾的存在的性质”问题。而在这个问题上美方的立场是正常化后美国与台湾保持当前的商业、文化和“其他”关系。

应该指出的是,在解密档案中“其他”一词被做了特殊标记。鉴于双方之前在外交场合从未使用过“其他”一词,美方企图以此来暗示“过渡期内美国将逐渐减少台湾的官方代表”。文件中还标明,如果这种说法遭到中国的质询,则向中方阐明“这种非官方机构”在本质上是“私人的”。这实际上表明此时美国并不想完全遵循中国的“建交三原则”,即与台湾彻底“断交”。[27]尽管这样,这两次缓慢进行的谈判依旧可以视为中美建交谈判的前哨战,而双方只是在“建交三原则”的基础上相互摸底,并未触及军售一类的敏感性问题。

(二)第三、四次谈判后双方建交立场的明晰。8月11日,中美第三次建交谈判如期举行。伍德科克首先就正常化后美国在台湾存在的性质问题向黄华解释道:“中美建交后会有国会的介入,立法部门将要制定相关法律来替代华盛顿与台北之间现存的双边协议。”[28]而黄华则用犀利的语言表达了中方对两个问题的关注,一是中国反对美国在台湾保留军事力量,二是美国是否要求必须和平解决台湾问题。[29]黄华还质问美方:“何时断绝与台湾的外交关系,何时撤回台湾的大使馆,何时停止同台湾的一切官方或半官方往来?何时撤走美军和在台军事设施,并断绝同台湾的一切军事联系?何时废除与台湾的《共同防御条约》,其他一切条约也归无效?”[30]一番交锋过后,双方还探讨了正常化时双方要发表的公共声明,希望“把双方关于和平解决的表述结合进去,但保证任何一方的说法都不能同对方发生直接的抵触”[31]。除此之外,伍德科克还建议在下一次谈判中讨论正常化后美国同台湾的贸易问题。

9月15日,双方又举行了第四次正式会谈。对于上次会谈黄华的质问,美方依然重申先前的立场:“首先,美方提出正常化后的美台关系将存在一个过渡期,在此期间美国将继续保持与台湾的文化、商业等其他关系。其次,美国打算保留在台湾的非政府代表机构,并利用它们来处理美国政府和台湾当局的关系;此外,关于美台贸易问题,正常化后的台湾商品将享受与现在一样的美国市场准入。”[32]最后,因与台湾缔有《共同防御条约》,因此美国必须进行立法调整来确保未来美台间的非政府关系并发表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33]然而,对于其他问题,伍德科克并没有具体回答,仅举例美台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协议、民间航空机构协议还将继续发挥作用。[34]黄华“虽拒绝承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也未要求美方放弃单方声明”[35],只是再次询问美方何时、如何实现三原则,还表示中方将尽快回复美方的表态。但这一次,美方足足等了一个多月。

应当说,经过四次交锋,双方的建交立场逐渐明晰。中方的立场是:(1)美国接受中国的“建交三原则”;(2)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其解决方式和时间由中国人自己说了算;(3)正常化后美国禁止再向台湾出售武器。而美方的立场是:美国可以接受中国的“建交三原则”,但也要求中方接受美方的“三条”,即(1)不反驳美方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2)同意美方与台湾保持经济、文化等非官方关系;(3)美国能继续出售武器给台湾。需要指出的是,美方的前两个要求并不是非常重要,只是为了增加其与中方进行讨价还价的筹码,“正常化后继续对台军售”才是美方的核心要求与底线。鉴于军售问题的敏感性,双方都避免在正式会谈中提及这个问题,这也是导致建交谈判进行得十分缓慢的重要原因。于是,美方决定在接下来的谈判中以“摊牌”的形式向中方提出。

三、中美两国在第五、六次建交谈判中的外交博弈

第四次会谈过后,谈判停滞了一段时间。但两国没有停止对话,而是积极利用各种渠道交换彼此意图,并在停滞期内做出了加速谈判的决策。而由于美方主动“摊牌”,后两次谈判双方得以围绕实质性的军售问题展开交锋。

(一)谈判停滞期内双方决定加快正常化进程。9月中旬,卡特调处埃以冲突后,决定加速正常化。19日,卡特会见柴泽民。会谈前,布热津斯基建议卡特“直截了当地阐明如果他们想在建交三项原则的框架内实现正常化,就必须容忍美国继续向台湾销售武器,且不得同我们‘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相抵触”[36]。于是,卡特向柴泽民阐明美国愿意遵守“建交三原则”,但正常化后美方打算继续向台湾出售一些经过谨慎选择的防御性武器,而这只是为了维护美国的信誉,并不会危及中国及其周边地区的和平。[37]卡特进而指出,如果軍售问题和中方不反驳美方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这两个问题得到“满意”的解决,正常化就不会有任何的障碍。[38]

面对卡特的陈述,柴泽民再一次严正阐明“我们的原则是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至于中国何时、用何种方法解放台湾,完全是中国的内政。不仅要遵守“建交三原则”,而且坚决反对美方违反《中美联合公报》(也称上海公报)精神的任何对台军售行为。至于如何解决两国的关系问题,中方认为最好的是“日本方式”,建交后美国只能与台湾保持民间、商务往来,坚决反对美国与台湾保持任何官方和半官方的关系。[39]由于卡特与柴泽民会晤后双方并未展开正式会谈,因此,对军售问题比较权威的回应来自10月3日万斯同黄华在联合国的会晤。黄华指责美国试图以“一种新的形式”重提已经被中国拒绝的立场,正常化后继续军售是违背上海公报精神的,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表明美国还没有下决心实现正常化。“美国应该明白,这是一个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是一个原则问题。中方在原则问题上从来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希望美方不要再沉溺于不切实际的幻想中。”[40]

10月11日,卡特召见回国述职的伍德科克,要求评估1979年实现中美建交的可能性。伍德科克建议卡特直接向中方呈递建交公报草案。[41]卡特表示同意,并将1979年1月1日作为中美建交的目标日期,还指示布热津斯基立即起草一份建交公报草案让伍德科克带回北京。据布热津斯基回忆,“提交公报稿的行动消除了中方对卡特是否认真想实现关系正常化的最后一点怀疑”[42]。10月30日,布热津斯基会见柴泽民,表示卡特希望加速谈判进程。他解释说,卡特认为现在是实现正常化的“一个特殊时期”,美方希望明年国会一开始先辩论中美关系问题,如届时中美两国未实现建交,美苏核条约或其他问题将列入议程,正常化将出现困难,并推迟到1979年秋以后。[43]

柴泽民把这一情况传回国内后,邓小平马上敏锐意识到美方放弃了在具体问题上的徘徊,想要加快正常化的进程。11月2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美方想要加快正常化,我们也要抓住这个时机,谈的时候不要把门关死,同美国关系正常化的步伐要加快。”[44]外交部立即根据中央的指示,做出了加速谈判的具体部署,建交谈判在停滞了近两个月后终于得以继续向前推进。

(二)因美方“摊牌”而触及“实质”的谈判。在11月2日的第五次会谈中,美方通过提交公报草案的方式来显示与中国建交的决心。该草案共十六条,基本亮出了美方的“底牌”。[45]其主要内容包括:(1)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2)仅同台湾保持非官方关系;(3)美国对“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立场不提出异议,重申对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切。[46]黄华则就上一次会谈提出的五个问题要求美方做出回答,即:(1)过渡期是什么意思?将持续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开始?(2)过渡期内及正常化后美国与台湾保持文化、商业和其他关系性质、内容是什么?(3)美国在台湾的非政府代表机构的任务、组成人员及其与台湾当局的关系是什么?(4)美国改变对台关系需进行的立法调整的含义是什么?(5)美国说“台湾产品将享受与现在一样的美国市场准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47]对于美方提交的公报草案,黄华并没有做出回应,只是表明中国将很快做出回复。但黄华态度的微妙变化使美方看到了正常化的希望。因为“这是黄华第一次不再争辩式地反复强调中国的立场”,并首次提出一些诸如建交后需要什么样的立法来维持美台非官方关系等十分具体的问题。[48]美方提交草案的举动以及草案内容显示出美方已经着手调整谈判的节奏,邓小平在看过草案后当即指示外交部加快谈判进程,强调“最重要的是不要错过时机”[49]。

12月4日,由于黄华生病,由中国第一副外长韩念龙与伍德科克进行第六次谈判。伍德科克先对上次会谈中黄华提出的五个问题做了回应。伍德科克指出:“美国对台湾将继续有限制地销售一些精心选择过的防卫性武器,不会危及这一地区的和平前景和中国周边态势。”[50]随后美方又就中方关切的几个问题表明立场:“(1)公报发表后,美国将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撤销对台湾的承认,关闭美驻台使馆,一年内撤出一切军队和军事设施。(2)美国将保持与台湾的商务、文化联系,包括美国私人投资公司仍向美国在台湾的企业提供资助、信贷和信用保证。继续美台原子能合作,但保证其非军事性质。继续保持美台航空和海运联系,现行关税安排仍然有效。(3)美在台设立非官方机构,由不在政府任职的人员主持,这和日本的做法一样。(4)由国会通过立法调整原来与台湾的关系,但不会构成对台湾的外交承认。”[51]

美方陈述过后,韩念龙再一次表明中国的立场:(1)台湾问题上美国对中国是欠了债的,解铃还需系铃人;(2)美方应在公报中明显地表示接受“建交三原则”;(3)中国同意于1979年1月1日发布联合公报,但反对尚不明确的“过渡期”[52];(4)美国可以在台湾保留非政府机构,但所有的官方和半官方联系必须终止,所有的官方协定无效;(5)美国不应该让台湾掌握核武器,强烈反对建交后美国继续对台军售;(6)中国不可能单方面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中方可以不去反驳美方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意见,但会声明这是中国的内部事务。[53]此外,韩念龙还宣读了一篇事先准备好的声明,阐述了军售问题与和平解决这两个关键的安全问题。[54]

此次会谈让美方感受到了中方显示出的加速正常化的迹象:一是中方第一次提出,“中国欢迎美国在‘一个中国和中国建交三条件的基础上对待正常化”。二是中方同意将1979年1月1日作为建交日期。这标志着建交有了共同的时间表。三是中方透露,邓小平将会直接介入建交最后阶段的谈判。这些迹象使得美方欣喜不已。中美建交第一阶段的正式谈判、战略试探与外交博弈至此结束。

四、结语

建交谈判是正常化的加速阶段,标志着中美建交进入了正式的实施阶段。在正式谈判前,通过总结两国的认知分歧与一定的预备性接触,双方确立了秘密谈判方式和各自的谈判策略,还准备了三条互相配合的沟通渠道以避免正常化通道因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关闭。而经历前六次谈判的战略试探与外交博弈,双方已经充分了解对方的“底线”与立场,正常化取得了重要的进展。首先,中方坚持的“撤军”“断交”的基本原则已被美方接受,双方以探索正常化后的美台关系试探对方“建交底线”的默契,及美方向中方“摊牌”并提交公报草案等行动,促使各自的建交立场逐渐明晰。其次,两国就建交时间、建交方式与未来美台关系等问题初步达成一致,美国对台军售等实质性问题在谈判中也屡有交锋。但需要指出的是,前六次谈判过后两国在对台军售问题、“废约”问题、建交公报草案措辞、两国将要发表的声明等方面尚未谈妥。在中美建交的关键时刻,邓小平直接介入谈判,并以“跨越雷区的握手”的方式实现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化。[55]从这个角度说,第一阶段的前六次会谈为建交谈判最后阶段邓小平直接参与后四次谈判及实现正常化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对中美在1979年建立完全的外交关系起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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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Declassified Documents Reference System.Sixth round of talks with Chinese[M].November 14,1978,CK3100090382:1—4.2—3.

注释

①当前国内学者论及中美建交秘密谈判的相关成果主要有:苏格:《美国对华政策与台湾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418—427页);郝雨凡:《白宫决策——从杜鲁门到克林顿的对华政策内幕》(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第379—410页);陶文钊:《中美关系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0—61页);宫力:《邓小平与美国》(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227—242页);王立:《回眸中美关系演变的关键时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93—116页);杨贤:《特殊机构——美国驻华联络处揭秘》(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233—251页);熊志勇:《中美关系60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0—200页);宫力:《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历史考察》(《中共中央党校学报》1997年第3期);陶文钊:《邓小平与中美关系》(《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赵学功:《中美建交谈判的历史考察》(《理论视野》2009年第8期);董振瑞:《邓小平与卡特时期的中美外交博弈》(《党的文献》2012年第3期);等等,这些成果均提到了中美建交谈判的艰难历程。但由于当时中方和美方的档案尚未解密,他们的研究多从宏观层面上进行把握,并未对建交谈判的细节与脉络进行较为全面的梳理。而李桂峰《中美建交谈判中的台湾问题——基于美国解密档案的解读》(《聊城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和杨建国《1978年中美建交谈判的历史经验与启示》(《枣庄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这两篇文章虽运用了美方新近解密档案,但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建交谈判过程中的台湾问题。

②当前国内部分学者认为黄华与伍德科克在第一次会谈中就四项议程进行了谈论,但根据解密档案显示,在第一次谈判中并未涉及“联合公报以及关系正常化的方式”这个议程的谈判。參见王立:《回眸中美关系演变的关键时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Memorandum From the Presidents Assistant for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Brzezinski) to President Carter,July 5,1978,FRUS,1977—1980,Vol XIII, China, p.510.

③当前国内部分学者认为,在第一次会谈中黄华曾提出“禁止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的议题。通过比对档案、回忆录和现有研究成果,笔者认为黄华在第一次会谈中并未谈及美国对台军售问题。参见王立:《回眸中美关系演变的关键时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Memorandum From the Presidents Assistant for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Brzezinski) to President Carter,July 5,1978,FRUS,1977—1980,Vol XIII,China,p.510.

责任编辑:晏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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